新約背景

> 散居的猶太人

主後38年亞歷山太城原居民與猶太僑民發生流血暴亂

到了羅馬該撒亞古士督(Augustus;主前27-主後14年)統治時,他下了諭令要在埃及地收人口稅,只有羅馬公民和希臘城市的人可豁免,其餘的視作「外人」或「自由人」(拉:peregriniLatini Iuniani);而大部分埃及居民(包括猶太僑民)都要納稅,某些富裕的猶太僑民認為這政策對他們非常不利。

主後38年的夏天,亞基帕一世(Herod Agrippa I)在返回猶大地作分封王之前,路經亞歷山太城,這城的猶太群體公開遊行歡迎他,期望能透過他跟羅馬王室的關係,為猶太人爭取更多權益。這引起亞歷山太城原居民作反遊行示威,以小丑扮演亞基帕一世來公開地嘲弄他。於是,他們向猶太人的遊行隊伍擲石,引發起暴亂,猶太地區以外的猶太人家庭和商戶也遭襲擊。

根據斐羅的估計,大概有400個猶太人家庭和商戶被洗劫,失去家園。猶太人中有被殺害和肢解的、有被火焚燒的,也有婦女被侵犯(Philo, Against Flaccus 96)。不少會堂被破壞或焚毀,甚至於有群眾把的像放進會堂來「玷污」它,以致猶太人不能再作祟拜。

不久,羅馬政府委派的埃及提督弗拉克斯(Aulus Avillius Flaccus;任期約為主後32-38年)宣佈猶太人為「外人」,奪去他們的公民權(臘:politeia),並把這次暴亂全數歸咎於猶太人,又劃出「猶太人區」為貧民區(ghetto)。提督弗拉克斯拘捕了猶太人大半數的公會(Sanhedrin)成員,在劇院中公開鞭笞當中38名長老,並在君王壽辰當天將一些猶太人吊死,作為希臘人的娛樂。不出1個月後,提督弗拉克斯被召回羅馬城受審。

亞歷山太城的暴力事件仍持續不斷,猶太人跟他們的敵人彼此攻擊,最終為新任的埃及提督波里奧(Vitrasius Pollio;任期約為主後38-41年)所平定。羅馬該撒革老丟(Claudius)比起前任該撒加里古拉,以較為持平的手法處理群體之間的衝突,回復昔日亞古士督時期的政策,著令他們要彼此容忍。

可是,該撒革老丟指猶太人不是居於屬於自己的城市,他們的兒子不可參與體育活動,也不可成為男青年會(ephebate)的成員,警告他們不可滋事。對猶太人而言,他們始終未能成為亞歷山太城的正式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