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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前第二世紀至主後第二世紀初法利賽人的歷史進程

在主前第二世紀初開始,有些人嘗試在每一項細節上掌握律法的經文和教訓(新約中的文士可算是他們屬靈的後代);另有一班群眾跟從他們,小心翼翼地實踐他們的教訓。這兩類人稱為hasidim,即是會操希伯來語之人們口中的哈西典人。

在論述哈斯摩尼王朝(Hasmonean dynasty;約主前140-37年)早期祭司的文獻上,曾出現過「法利賽人」(Pharisees)這詞。這詞的希伯來名字(parush;複數:perushim),傳統的意思是「分離分子」,即跟其他猶太人分別出來,虔守潔淨之禮並跟世俗保持距離的人(Ernest Klein, “parush” A Comprehensive Etym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Hebrew Language for Readers of English, 1987年);它亦可解作「使更清晰」,暗指他們自視為「妥拉」(Torah;摩西律法)的絕對權威詮釋者。這兩個意思為絕大部分學者認同,遠較曼森(T. W. Manson)解作「波斯人」的綽號合適。至今,不少人認為法利賽人的前身是哈西典人;極有可能,大部分猶太人的會堂(Synagogue)都是由他們管理的。

在馬加比王約翰許爾堪一世治下(John Hyrcanus I;統治期約主前134-104年),法利賽人得到民眾的支持(Jos., Ant. 13. 288-300);但當法利賽人跟許爾堪一世決裂後,後者就轉向撒都該人。從兩約之間到新約時代,法利賽人在政治上的影響力及不上撒都該人;他們卻在宗教上深受歡迎。當中不乏崇高的社會身位,如祭司、地方官員、法官和教師。

到了亞歷山大楊紐(Alexander Jannaeus;主前103-76年)執政時,法利賽人的反對愈加厲害,甚至呼求西流古王底米丟三世(Demetrius III;主前94-83年)相助。楊紐結果勝利,並把800名反對派的領袖釘死在十字架上(Jos., Ant. 13. 380)。不過,楊紐在彌留之際,卻叮囑其繼承人,就是他的妻子亞歷山打撒羅米(Alexandra Salome;主前76-67年),要邀請法利賽人執政。從此,法利賽人就在公會(Sanhedrin)中佔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影響力漸大。

在羅馬帝國安提帕特二世和大希律兩父子的統治下(大約主前47-4年左右),法利賽人備受迫害(Jos., BJ 1. 647-655)。從部分法利賽人在大希律死後,請求羅馬帝國直接管治猶太地方來看,他們知道不能靠政治手段達致屬靈的目標。同樣地,他們大部分反對背叛羅馬帝國。因此,維斯帕先(Vespasian;主後69-79年)支持一位法利賽人領袖沙該之子約哈難(Yohanan ben Zakkai),准許他於雅麥尼亞(Jamnia)設立一間拉比學院(rabbinic school)。

那時,法利賽人兩個派系之爭平息,彼此妥協;撒都該人則已經絕跡。至於奮銳黨,在主後135年巴柯巴(Bar Kochba)敗於羅馬後消聲匿跡。於是,法利賽人成了猶太人當然的領袖。到了主後200年,猶太教已等同法利賽人的教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