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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這名稱的起源地點和時期

新約聖經《使徒行傳》的作者指出,「基督徒」這個名稱最初被使用是在敘利亞的安提阿(Antioch on the Orontes;徒11:26)。彼得遜(E. Peterson)主張,徒11:26發生於主後第一世紀40年代,因為當時亞基帕一世(Herod Agrippa I;統治期為主後37-44年)逼害信徒(徒12:1),因而引發「基督徒」這名稱的出現,跟其敵人「希律黨」名稱抗衡。

基督徒這名稱可能比Augustiani 的成立來得更早。假設Augustiani 早出現過Christiani,後者就不可能早於主後59年出現,也不能以徒11:26作這名稱首次出現的日期。然而,由於《使徒行傳》的作者指出敘利亞的安提阿是第一間有為數甚多純外邦人(pure Gentiles)與前度異教徒的教會,那些異教徒首次認識到基督教有別於猶太教的一個教派,所以那群「信基督的人們」自然不久就稱為基督徒。

原來徒11:26的動詞 "chrematisai"(《和合本》及《新譯本》都譯作「稱為」)是有不同的解釋。比克曼(E. J. Bickerman)將這動詞翻譯為「他們稱呼自己」;因他認為「基督徒」這名稱是敘利亞的安提阿教會發明的。不過,更有可能的是敘利亞的安提阿之異教徒製造的。因為在別處採用基督徒這名稱的都不是基督徒,例如亞基帕一世、《彼得前書》(book of 1 Peter)所記載的控訴者和塔西圖所提到的「一般人」(common people)。

動詞"chrematisai"是指以「基督徒」這名稱替新教派註冊的官方行動,它經常被翻譯為「公開地被稱呼為」(因當時的官方註冊是用拉丁文;參 羅7:3);但是,這動詞的用法並不嚴謹。《使徒行傳》的作者或許只是想指出,「基督徒」這名稱就是在第一個需要與眾不同名稱的城市被普遍地採用。從此,「基督徒」很可能很快就被官方及大眾所採用。

無論如何,「基督徒」這名稱在主後第一世紀60年代便已被確立。亞基帕二世(Herod Agrippa II;統治期為主後53-92年)採用這個名稱,無疑是要諷刺使徒保羅(徒26:28)。大概剛在該撒尼祿逼害基督徒之前,使徒彼得可能身處羅馬,他提醒小亞細亞部分地區「神的選民」說,任何人都不應該因為作基督徒受苦而感到羞恥(彼前4:16;這不一定暗示當時在法庭上有正式檢控基督徒的事)。根據塔西圖的記載,該撒尼祿捏造罪名,控訴一個教派;「一般人當時正在稱呼他們為基督徒」(塔西圖, Annals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