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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被指責為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的不同看法

在新約聖經,每當耶穌指責「假冒為善的人」之時,大部分是對著法利賽人及文士而言的。原本「假冒為善的人」的希臘字hypokrites是指戲劇演員,後來現代的教會採用這個宇時,其意思是「一個故意和慣性自稱是好人,卻明知自己不好的人」。雖然「法利賽人」的資料(Sotah 22b)承認在他們中間有假冒為善的人,也譴責這種行為。

有學者認為不論是新約一般的說法、是《他勒目》及《米大示》(複數為 Midrashim;單數為 Midrash)所表示的、主後第一世紀法利賽人的文獻,或是他們被群眾支持的證據(Jos., Ant. 13.298)來看,法利賽人不像現今教會所理解那般假冒為善。這些學者在研究時發現到,當時的法利賽人被實際指控為假冒為善的人,只在某些罕見事例中。

研究顯示法利賽人對自己的錯謬是盲目的(太7:5)。他們也看不見神的作為(路12:56)。另外,他們又不曉得甚麼才是真正有價值的事(路13:15)。他們過分看重世人的傳統(太15:7;可7:6),對神的要求完全無知(太23:14-15, 23:25, 23:29),又喜歡炫耀自己(太6:2, 6:5, 6:16)。

然而,按照新約聖經,我們不能否認耶穌確實曾斥責法利賽人為假冒為善的人(太23:27-28),因他們過份執著於律法的外表,在各樣潔淨禮儀上非常固執和拘謹,又愛在字面上斟酌推敲,卻忽略了律法的真正實義和精神。他們跟文士常常一起明查暗訪耶穌的把柄,想把耶穌殺掉;後來,他們更成為謀害耶穌的幫凶(太26:1-5;可3:6;約11:45-53)。

總言之,法利賽人著重禮儀和繁瑣律法的細節,多於社會民生和公眾事務,他們可算是形式主義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