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背景

> 散居的猶太人

小亞細亞的猶太人把財富運送到猶大地

有關主前第一世紀之前僑居於小亞細亞的猶太人,資料不多。約主前88年,一群等候運往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捐獻,被米提利特(Mithridates)掠奪(Jos., Ant. 14.112-113)。羅馬小亞細亞地方官長弗拉克斯(Flaccus)充公了合共100磅金的聖殿捐獻,這項捐獻是由當地4個城市的猶太群體所收集;他指控猶太群體違反了禁止把金運送省外的命令(西塞羅《論弗拉克斯》28.66-69)。

這事件顯示出當地的猶太人人數不多,並有部分是非常富裕的。當時社會經濟困難,這群小亞細亞的猶太人把其財富運送到猶大,令原居民既嫉妒又不滿。凡是跟猶太人運用財富相關的問題,都成為他們跟原居民發生衝突的導火線。

主後49年,猶太人獲羅馬政府的許可,因安息日及飲食條例而不用被徵入伍,引起原居民不滿。猶太人拒絕敬拜當地的神明及修建廟宇,也不參與有關的節令和活動,更甚少投入原居民的生活,這一切都成為當地的希臘人針對他們的把柄。

此外,撒狄(Sardis)的希臘人質疑猶太人獨立管治的能力,企圖抹黑他們,認為他們沒有作公民的資格。猶太人則向羅馬的地方政府申訴,所得的回覆是要維持他們當時的身份,不能享有公民的權利。直到猶流該撒(Julius Caesar;任期為主前49-44年)頒授確立猶太人的宗教自由,撒狄才成為唯一猶太人得享宗教和公民權的城市(Jos., Ant. 14.235, 14.259-261)。

小亞細亞的猶太人沒有參與那兩次在猶大地的叛亂,也沒有參加主後116-117年於散居地的叛亂;這大概反映他們在地方上的力量不小,其地位不容易被動搖。或許,在小亞細亞一帶有不少歸信猶太教的外邦人相信主耶穌(參 路7:1-10;太27:54;可15:39;徒13:48-50)。在主後第一世紀中葉,阿蒙尼亞(Acmonia)所發現的碑文,表示有名顯達的外邦人為猶太人建立會堂,由此看來猶太人與當地人之間的關係相當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