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背景

> 三位猶太巡撫

巡撫非斯都任期雖短卻受到史學家很高的評價

波求非斯都(Porcius Festus;主後60-62年)是接任腓力斯作猶太的巡撫(徒24:27)。非斯都抵達猶太的日期是研究使徒保羅年表的主要關鍵。拉姆齊(W. M. Ramsay)認為假如我們正確解釋教父優西比烏所提供的線索,這應是主後59年(參 拉姆齊, Pauline Studies,頁348起)。多少支持此說的是,猶太那年突然改換新錢幣,很可能是因新巡撫上任之故(參 H. J. Cadbury, The Book of Acts in History,1955年,頁9-10)。

巡撫非斯都為人公正能幹,明辨是非,聰明機智,辦事勤快。或許他是眾多猶太巡撫中最好的一位,可是當時猶太人的極端份子到處滋事,猶太省的局勢混亂,即使有更佳的統治者出現也難以力挽狂瀾。非斯都在任前的事蹟不詳,且於任內2年後離世。

相比起前任的腓力斯(Felix;主後52-60年)與後任的亞勒比努(Albinus;主後62-64年),約瑟夫對非斯都頗多讚揚(Ant. 20, 182起;BJ 2. 271)。不過,新約聖經的徒24:27至26:32的記載卻對他較為不利,這段經文敘述非斯都雖然很迅速而可取地審問了使徒保羅(徒25:6),並確信他是無辜的(徒25:25-27, 26:31),但卻為了討好猶太人而願意犧牲他(徒25:9)。非斯都竟駭人聽聞地提議在耶路撒冷重審該案。保羅逼得上訴該撒,免得被安排重返敵人的勢力範圍;這種上訴權只有羅馬公民(參 徒16:37-39, 22:28)才可行使。

不過,非斯都似乎不解保羅之意,就把此案帶到分封王亞基帕二世(Agrippa II;主後53-92年)及其妹妹百尼基(Berenice)面前(徒25:13起)。保羅在他們面前申辯之後,顯明了其清白,但是保羅向羅馬政府的上訴已成定局。非斯都聽後還以為保羅「癲狂」了(徒26:24-25),結果他吩咐保羅和其他的囚犯乘船前往意大利(Italy;徒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