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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士在舊約時代仍未成為一個政治的黨派

文士(Scribes)是研究摩西律法的專家。希伯來文是soperimcaphar,希臘文是grammateisnomikoi,意思是「律法師」(lawyers)及 nomodidaskaloi ,意思是「經學家」(teachers of the law)。最初,這行業由祭司(priest)專任,文士以斯拉(Ezra)便兼任祭司和文士(尼8:9),可見兩者並未分工。文士的首要任務,就是專心研讀摩西律法(參 次經《傳道經》〔Ecclesiasticus〕38.24),他們的興起,可能是在猶太人被擄後。

從舊約聖經代上2:55(譯註1)看來,他們組成家族或者工會(guild);在西拉之子(Ben-Sira;另有音譯為「便西拉」;主前第二世紀初)的時候,他們尚未成為政治上的一個黨派。不論是中文或希伯來文,「文士」這詞在舊約聖經的同義詞或前身很可能就是「書記」或「經學家」。希伯來文「文士」caphar這名稱所代表的工作範圍甚廣,包括政府官員、書記或秘書、文書、點算人員、先知的隨從等(士5:14;撒下20:25;王上4:3;王下12:10, 25:19;代上18:16),到了後來才發展成現今所理解的文士。

若按傳統《聖經》的次序來說,caphar這詞最早出現在撒下8:17(不是代上2:55),即是大衛作王的時代;利未人在修建聖殿時,也曾任此職(代下34:13)。先知耶利米的時代,他責備眾文士注重私心,用虛假的筆把律法變作謊言(耶8:8),而他的忠心隨從、尼利亞(Neriah)的兒子巴錄(Baruch;耶36:4, 36:10, 36:32)也是文士之一。

直到以色列人被擄歸回之後,通達摩西律法的以斯拉就是文士兼祭司,他不單定志考究律法,更加把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拉7:6-10;尼8:1-13)。後來,在安提阿古四世依比芬尼的苛政下,遂漸演變為政黨。

文士的起源或相關資料可參考這些經節:尼13:13;耶36:12, 36:20-23, 36:26,37:15, 37:20、《但以理書》(book of Daniel)以及《以斯帖記》(book of Esther)、舊約的次經(Apocrypha)和偽經(Pseudepigrapha),均顯示這類運動初期的一些情況。

到了新約時代,猶太裔史學家約瑟夫及新約所講的文士,則是已經發展到較後期的情況了。3卷符類福音書多次描述文士的想法和行動,《約翰福音》(Gospel of John)只有一句經節提及文士(約8:3)。羅馬帝國的後期亦有文士出現;而在主後第五及第六世紀,巴比倫地(Babylonia)也有文士。直到主後70年左右才見到有關個別文士的詳細資料。文士的影響力,主要集中在猶太地(Judaea),這情形持續到主後70年,但在加利利(Galilee;路5:17)以及僑居外地的猶太社群中,也可見到文士存在。

一般新約聖經學者認為,數位猶太人領袖如尼哥底母(Nicodemus;約3:1)和迦瑪列(Gamaliel;徒5:34),都是法利賽派的文士。

譯註1:代上2:55《聖經》中文譯本的《和合本》及《新譯本》最早提及「文士」的經節,但希伯來聖經理應以撒下8:17為最早的經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