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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多亞派雖有高貴的倫理要求卻不能跟基督教的神學和實踐相提並論

雖然斯多亞派的倫理思想有很多值得讚許的地方,亦有些跟基督教的倫理原則相似的地方,但兩者的基本假設和實踐卻相差甚遠。斯多亞派所信的神明沒有位格,也不可能跟人類個別的來往;基督教所傳的卻是神差派衪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為救贖人類,這對斯多亞派的哲士來說是荒謬的。

此外,斯多亞派不容許人類有自由意志,表面看上去是罪的其實是一個「」的一部份而已,所以罪是不存在的。這跟基督教指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互相違背。

希羅世界部分哲士的關注,跟基督教所傳的道表面上頗相似的地方。事實上,主後第二世紀以後的基督徒,不少對斯多亞派的思想表示相當的善意,而使徒保羅亦曾引用的徒17:28,可能來自斯多亞哲士的詩(參 克諾索斯的埃庇米尼得斯〔Epimenides of Knossos〕的《Concerning Oracles》著作),或者其他新約聖經作者引用過他們的詩句或諺語(參 多1:12)。

這說明了新約書卷的內容和觀念上跟斯多亞派哲士相似,被容納於哲學聖地的雅典是不足為奇:「但有幾個人貼近他〔保羅〕,信了主……」(徒17:34)。不過,不論多麼的相近,斯多亞派的思想仍跟新約聖經的信息及神學有根本的分別,不能就此妄定這些哲學思想是為基督教作預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