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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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時代會堂的敬拜

那些合乎敬虔的、有知識和才能要求的以色列人可獲准帶領敬拜(路4:16和太4:23的耶穌基督;徒13:15的使徒保羅)。他們在會堂所領的崇拜共5部分(《米示拿》Megillah 4.3):

  • (1) 頌讀「示瑪」(Shema ),這篇禱文包括申6:4-9, 11:13-21;民15:37-41;
  • (2) 朗誦會堂的禱文,其中最古舊和著名的是十八篇祈求與祝福(Eighteen petitions and benedictions);
  • (3) 誦讀律法和選讀聖經,這是會堂崇拜的中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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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堂裡每年按照特定的次序循環讀1遍的五經,原先只是3年循環才讀一遍。當舊約正典首部分的經課(154課)唸完以後,便會從先知書中選段來讀,其段數應該跟五經相同。在耶穌的時代,這部分尚未確定,讀經的人可以自行選擇(路4:1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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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講解先知書,並從其中提出勸勉,以及
  • (5) 祝福,通常由祭司以民6:24-26的經節祝福。

若當地沒有祭司在場,會眾可由文士帶領下一同背誦,只是把「你們」改為「我們」而已。後期的聚會還加上聖經選讀部分的翻譯和詮釋。

按拉比文獻,在會堂中舉行公開崇拜或聚會,需要最少10位猶太裔成年男人(主要針對巴勒斯坦境外的情況而言)。若人數不足夠,他們可先組成「禱告的地方」(臘:proseuche,字義是「禱告」),這地方通常是在河邊,目的是要施行潔淨的禮儀。當使徒保羅初次到達腓立比之時,就曾有一條河邊的「禱告的地方」聚集(徒1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