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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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符類福音與約翰福音的差異不足以影響福音書要帶出的要義和重要主題

曾經學者認為符類福音容不下耶穌在耶路撒冷的傳道工作(除了在受難的記述以外),現今大部分都摒棄這個看法。因為某些學者嘗試提供相當具說服力的手法,。把符類福音和《約翰福音》的敘述合併,以致兩者互相補充,互為說明(E. Stauffer, Jesus and His Story, 1960年)。

這樣的手法是合理地運用,皆因兩者描繪了耶穌在不同時期和不同地點的活動。當然,從來沒有一卷福音書曾聲稱要提供一個全然順時間次序的敘述,各卷都有其主題和重點,若要仔細地重繪事件的先後次序是不可能的。

此外,不難發現福音書之間的事例,似乎在史實上有矛盾的地方,包括一些學者認為約翰是有意把符類福音所提供的資料加以矯正的事例。其中一些例子是:

  • 耶穌被捕的原因(約19:4-16);
  • 潔淨聖殿的日期(約2:13;平排比較>太21:12、可11:15、路19:45);
  • 最後晚餐的日期(約13:1-30;平排比較>太26:17-20、可14:12-21、路22:7-30和
  • 耶穌被釘死的日期(約19:14-18, 19:31;平排比較>太27:45, 27:57-62, 27:32-35、可15:6, 15:25, 15:33-42、路23:17, 23:44-45, 23:54)。

有關這課題的詳情,請參 N. Geldenhuys,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Luke, 1950年,頁649-70。我們承認一些真正的困難是存在並有待解答,但也不用誇大這些困難的程度。無論如何,福音書的要義和重要主題並不受這些差異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