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背景

> 猶太生活簡介

猶太人典型的婚禮環節

猶太人是一個喜愛宴會、節日和慶典的民族。親友們會從老遠的地方來參加婚禮,朋友和鄰里亦會成群到賀。在許多猶太人的婚禮中,最重要的特色是公開承認婚姻關係。以下提及的步驟和環節,不是在所有猶太人婚禮中都全部採用的。

  • (1) 新郎和新娘穿上備好的禮服:新郎的裝飾,可能是花冠(賽61:10);而新娘有時穿刺繡的衣服(詩45:13-14),佩戴珠寶(賽61:10)、特別的腰帶或「美衣」(耶2:32),與帕子(創24:65);有些新娘甚至為了婚禮而花上數個月來縫製禮服。至於新約聖經的弗5:27、啟19:7-8和啟21:2都以象徵手法,提到教會作為基督新娘(《和合本》譯作「新婦」)所穿的白衣。
  • (2) 新郎和新娘的陪伴者:基於詩45:14那名陪伴王所愛的女子(《和合本》譯作「王女」),假設其他新娘也有童女相陪。新郎無疑會選一名朋友作伴郎(士14:20;《新譯本》把這陪伴新郎的朋友譯作「伴郎」),就是新約聖經約3:29所稱的「新郎的朋友」,相當於現代的伴郎。有學者認為「新郎的朋友」其實就是約2:8-9所指的那位「管筵席的人」或婚宴的總管。
  • (3) 遊行:在結婚當天的黃昏,新郎與他的朋友列隊前往新娘家中。這種遊行的費用一概由新郎的父親支付,亦在猶太人社會中非常普遍。因耶穌比喻中那10名童女(太25:1-13)應該就是準備陪同新郎赴新娘家晚宴的遊行隊員,晚宴的地點可能是新娘自己或父母的家(參 詩45:14-15;太22:1-14〔王子的婚禮〕和約2:9-10)。不過,有時候遊行是因為受環境所迫(創29:22;士14:10)。遊行隊伍包括雙方的朋友,他們可伴以歌唱、音樂及舞蹈(耶7:34;《馬加比壹書》9.39)。新郎迎接了新娘後,遊行隊伍中的新娘會坐在一張小轎上,並傳統上蓋著面紗,記念利百加初會以撒是用面紗蓋著臉(創24:65)。如遊行是在晚上進行,更伴以燈(太25:7)。
  • (4) 婚宴:正式的婚宴通常在新郎的家中擺設(太22:1-10;約2:9),並多在晚上舉行(太22:13, 25:6)。婚宴由一個總管或或朋友統籌(約2:9-10)。從猶太人來看,拒絕婚宴的邀請是一種侮辱(太22:7);赴婚筵的賓客須穿禮服(太22:11-12)。在特別情況下,婚宴可在新娘家中舉行(創29:22;次經《多比傳》8.19)。對於基督徒來說,耶穌基督與眾聖徒在天上榮耀的相聚,也被喻為「羔羊的婚筵」(啟19:9)。
  • (5) 遮蓋新娘:在亞拉伯(Arab)的婚禮中,遮蓋新娘這習俗是由新郎的親人所作的。艾斯拿(J. Eisler)曾指出居於沙漠的亞拉伯游牧民族(Bedouin;貝度英人),新郎一邊以一件特別的外衣遮蓋新娘,一邊說:「由現在起,只有我可以遮蓋你。」有理由相信,舊約聖經的兩個例子(得3:9;結16:8)就是追隨貝度英人的習俗。
  • (6) 祝福:新人的父母及朋友會祝福他們,願他們安好(創24:60;得4:11;《多比傳》7.13)。
  • (7) 立約:男女雙方立約忠於婚盟是猶太宗教的元素之一,這點隱見於箴2:17、結16:8,以及瑪二2:14。根據《多比傳》7.14,新娘的父親草擬了一份成文的婚約,這婚約在《米示拿》(Mishnah)中稱為ketubah
  • (8) 新娘房:猶太人稱huppah(「罩篷」或「帳棚」之意;臘:nymphon〔可2:19的「新郎和他們同在」就是此希臘字,其意思可以是「新娘房」〔bridechamber〕或「婚禮大廳」〕)為婚禮中覆蓋於新郎與新娘之上的罩篷(新娘房)。在婚禮進行的時候,一對新人在罩篷下或坐或站,象徵丈夫把妻子帶到家,成為一個家庭(參 創24:67記載了以撒領著新娘利百加進入母親的帳棚為先例;《多比傳》7.16)。這時候親友們可能會對這對新人背誦經文,或是以古人的慧語相贈。
  • (9) 洞房:通常新郎和新娘由父母送至新房(創廿九23;多比傳七16-17,八1)。洞房之前(希伯來人用「認識」這慣用語來形容),夫妻二人會一同獻上禱告(《多比傳》8.4)。
  • (10)貞潔的憑據:洞房之後,染有血跡的布或內衣會被展示,作為新娘貞潔的憑據(申22:13-21)。這習俗在一些近東地方仍然沿用。
  • (11)慶典:當新郎和新娘洞房之時,其他賓客便會繼續歡宴,盡情唱歌、玩遊戲和彈奏樂器;而主人家會不停地供應佳餚美酒。直到展示貞潔的憑據之後,一對新人便會加入慶典活動。在婚禮慶典通常在室外舉行,時間長達1星期或以上(參 創29:27;士14:12,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