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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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的孩童自小接受家庭教育和正規閱讀院的拉比傳授

世上沒有一個民族較猶太人更重視教育,因為對他們而言,教育的最大意義就是認識和愛他們的上帝。傳統猶太人的家庭每天早上和晚上都要背誦舊約聖經的申6:4-5,稱為Shema,字義是「聽」。父親教導孩童從小背誦申33:4。至於申6:7的「殷勤教訓你的兒女」則成為父母在家宗教教育的指引(參 出10:2, 13:8, 13:14;申6:-20-21),而傳統的家庭教育更是父親的專職。

在正規教育方面,一般猶太小孩大約5、6歲左右,便可到會堂(或拉比〔Rabbi〕家裡)上課;這階段的學習被稱為「閱讀院」(來:Beth Sefer;這希伯來名稱也可指圖書館)。按拉比文獻所記,這制度大概在主前第一世紀已經被沙達卡的兒子西門(Simon ben Shetach)確立。他是當時法利賽人的首領,規定所有猶太人父母要把孩子送到學校裡上課。然而,更完善的教育制度卻是由聖殿一名大祭司革馬拉的兒子耶書亞(Joshua ben Gamla;又名Yehoshua ben Gamla;約主後64-65年)所改革而成的。他規定巴勒斯坦每個城鎮,都要為孩童設立公學,每25名男童即有1位拉比(教師),若是40名男童,便可有2位拉比。

直到大希律執政的時代(主前37-4年),法利賽人得到大希律的支持而開展一個全國性的(整個羅馬帝國)教育課程,成為一般猶太人接受教育的基礎。這課程只為男孩而設,因當時的社會普遍認為女孩並不值得或不需要接受如此正規的教育。學生跟拉比的對話不多,皆因其教育方式非常著重背誦;所以,12歲的耶穌在聖殿跟拉比對話(路2:41-47),那一問一答的行徑在當時來說是非常罕見的。

教育的重點內容是舊約聖經、猶太人歷史、基本猶太教神學和語言等課程。首先在《聖經》教導方面,先後次序必以五經(Pentateuch)為先(由《利未記》〔book of Leviticus〕為始,因此書卷涉及最多禮儀上的教導),然後才進入其他舊約書卷。除此之外,猶太人的孩童自小會學習基本的口傳律法(Oral Law),例如安息日可以作甚麼、不可以作甚麼、潔淨之禮儀等。在巴勒斯坦通用的語言,除希臘語(Greek)外,主要的是亞蘭語(Aramaic),所以「閱讀院」的課程必定包括這兩種語言的讀寫學習。由於舊約聖經是用希伯來語(Hebrew)寫成,「閱讀院」亦會教授希伯來語。當孩童年滿18歲,便可進入所謂「口傳院」或「米大示院」(Beth Midrash),開始詳細學習口傳律法。

雖然拉比的訓練非常注重知識的傳授,但事實上不限於此,課程中還會教授一些以資謀生的技能。使徒保羅的織帳棚手藝,很大可能是在他讀書時期已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