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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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飲食的擺設和座位安排

在新約時代,猶太人通常會在樓房上進食,而下面則多半由動物和家中寵物所佔用(參 可7:28)。希羅式的桌子或房間稱為triclinium,這拉丁文(Latin)詞組合的意思是「有3面(tri-)坐席(clin-)的地方」;桌子不是三角形而是只有3面坐席。坐席的3邊均設了較矮的、用來放置食物的長桌,賓客就斜躺其上(參 摩6:4)。

一般來說,每張長桌上不會坐多於3人,但有時也會增至4-5人。長桌上都備有墊子給左肘擱放,而右手便可活動自如。沒有擺設長桌的一邊(即是沒有人坐席)是通道,方便僕人服侍賓客。

在依次斜躺之時(可跟桌子成直角或略為傾斜),主人和上等賓客的距離是非常接近,賓客的頭就有如枕近在主人的懷中(約13:23;參 路16:22),方便二人密談。耶穌與12門徒共享最後的逾越節晚餐,大概都是以這種希羅形式的擺設進行。希臘文的一句慣用語「在……懷中」(如 約1:18),其實是取自這種飲宴的方式。

筵席的上座(即「最高級的長桌」)通常在供菜的僕人進來時右手邊最近的那張長桌。相反而言,「末座」就是在僕人的左手邊,剛好跟「上座」相對的那個位置。每張長桌的3位賓客,其位置也依次有上、中、下等級之分,因為一位賓客若斜靠在另一位的懷中,前者便好像是在後者下面。所以,人們最喜歡的座位(太23:6)就是「最高」的長桌上「最高」的位置;所謂「高」與「低」絕不表示座位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