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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教的序言和定義

猶太教(Judaism)是指猶太人(Jews)的宗教信仰,有別於舊約聖經(Old Testament)的宗教信仰。任何對猶太教的全面研究,都會由亞伯拉罕(Abraham)開始說起;但這只是充任序言而已。嚴格來說,猶太教應始於猶太人被擄至巴比倫(Babylon)之時,但對於主後70年之前的時期,我們適宜把這名稱限於那些對舊約概念作出修改或擴充的成分。

在德文的作品中,我們常常看見「猶太教後期」(late Judaism)這個容易誤導人的片語,用來指基督時代的猶太宗教。這片語源自一個理論:認為祭司法典(Priestly Code)和六經(Hexateuch)中的歷史都是寫於被擄期間或回歸以後的時期,而主張這些古藉是猶太教的真正起源

事實上,我們最好認為猶太教要到主後70年耶路撒冷聖殿(the Temple)被毀後才完全成形。除了那些在這次大災難後繼續出現的現象外,我們適宜用「兩約間的宗教」(Inter-Testamental Religion)這詞,來指從文士以斯拉(Ezra the teacher of the Law)至耶穌基督(Jesus Christ)這段期間的宗教。

本網站也是持這個定義,當中一個重要理由,是原始基督教(Christianity)並不否定或忽略繼文士以斯拉之後那四個世紀的各種歷史發展。但是,基督教要拒絕的並非猶太教的所有元素,而是它對律法的態度及詮釋,這正是使猶太教跟基督教和舊約分別出來。

猶太教到了主後500年已發展全備,而差不多與此同時,天主教(Catholicism)也發展齊全。自此以後,猶太教與其姊妹宗教一樣,不斷成長和作出修改。若要詳細知道主後200年以後猶太教的發展,者可參考J.Hastings,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and Ethics, 13 vols, 1908-1926年、Jewish Encyclopedia, 12 vols, 1901-1906年等有關猶太教的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