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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教與基督教對神的觀念不同之處

學者們長久以來承認,耶穌基督與早期拉比有骨子裡相似的教訓,兩者都接受同一套聖經(這跟撒都該人不同),而昆蘭古卷顯示希臘文化對新約聖經的影響是很表面的。因此,猶太教的許多教義跟舊約聖經或跟保守基督教之間並沒有重大的分別,起碼在主後500年之前是如此。

猶太教一向只信奉耶和華為獨一的神(申6:4),亦是唯一配受敬拜的神,其他的都是虛無主義的。它的特色之一就是以父子關係來表達神與以色列人的關係,這主要是巴勒斯坦的拉比們多次強調的。

舊約聖經的先知以賽亞(Isaiah)稱耶和華為父(賽63:16)、拉比亞基巴的教導「以色列人是神所愛的,他們將稱為神的兒女;但神給他們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女,更顯出他們是神所愛的」(參 G. F. Moore, Judaism Vol.2, 1927年,頁203,註2;申14:1)。

猶太哲學家亞歷山太的斐羅(Philo of Alexandria;主前20-主後50年)主張神是自有永有的,亙古不變、聖潔、自主及完全的;祂超越萬物,不能把任何事物跟祂比較,因為事物本身是一種規限。這種濃厚哲學性的神觀把神塑造成沒有位格的神,現今的猶太教仍有這種觀念。這樣一來,神雖實在,卻是含糊曖昧的存在,不能以任何肯定的說話來談論祂的屬性和態度。猶太教就是因不願意把神限制而未能確認神的本性。

猶太教在漫長的掙扎求存中要面對新約時代節節勝利的基督教,他們無可厚非在側重點上作出重大的修正,以致縮窄表面看來跟基督教相似的範圍。然而,猶太教對神的概念跟基督教的不同之處主要在下面數點。

首先,猶太教教徒說來世是在地上彰顯的,人與永恆(Eternal)的關係不及來世在天堂的情況下那樣的密切,因此他們較少關心神絕對聖潔這方面的含意。

此外,猶太教強調神的獨一性和全能,把神塑造成沒有位格的神;但是基督教所相信的神,既是獨一、全能和真實的,也是有可辨識的位格。在面對基督教帶來的衝擊,拉比們過分強調神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以致不會接受神真正的內在性(immanence;基督教是接受的)。他們按自己的了解來界定神的統一性,以致視基督教三位一體(Trinity)的教義極為可厭。

除了某些常有神秘經歷的人士之外,猶太教強調服事神多於跟神的相交,故此甚少出現「與神一致」或「救贖」(at-one-ment)的問題。猶太教「先驗地」(a priori)排除道成肉身的概念,因為在他們看來,創造主與被造物之間的鴻溝委實太深了。然而,基督教的核心信仰,就是那位慈愛的神差派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並為所有罪人死在十字架上,第3天從死裡復活,成就救恩。

後來,拉比們漸漸多運用否定法來形容神,暗示人類惟有透過神的作為才能認識祂。雖然如此,猶太教仍有堅實的舊約基礎,於是敬虔的猶太人不能長期滿足於這種看法,他們就重複企圖用神祕主義來迴避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