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背景

> 猶太教

猶太教高舉妥拉的價值和立志一生忠於遵守妥拉

猶太拉比們高舉妥拉的角色和價值,達到「遵守妥拉成了以色列存在的原因和論據」的程度。後來,猶太教要面對政治上勝利的教會(Church),才賦予妥拉一個宇宙性的地位,說它在創世以前已存在;這樣,妥拉在猶太教中所扮演的角色,便相當於耶穌基督在基督教的角色。使徒保羅既提出一個教義,說律法是為了使罪顯為罪而附加的(羅5:20;參 羅3:20),所以正統猶太人歷來那麼討厭他了。

撒都該人否認先知書(指希伯來聖經的先知書Prophets;來:Nevi’im)的權威(卻不一定否認其價值),昆蘭社團認為只要在能幹的解經者手中,先知書都具有崇高權威。法利賽人認為這些先知書是人在神的靈感動之下,對妥拉所作的註釋,而妥拉則是神旨意最完全及終極的啟示。他們否定耶穌基督,並要求祂行一個神蹟,主要是因為耶穌基督不是訴諸摩西的權威,而是訴諸自己〔從神〕所領受的權威。

猶太教只視五經為成文妥拉。既然遵守妥拉是必然的事,那麼研究及解釋妥拉的原則必須一致。這些原則被認為可以追溯至耶和華在西乃山所頒布的,它們及其在日常生活上的應用,形成了口傳律法(或「口頭妥拉」)。對於猶太教而言,因為成文妥拉若沒有口傳律法便不能獲得正確的理解,所以兩者享有相同的權威。

猶太人考究成文妥拉,共算出613條誡命,當248條是積極的,365條是消極的。新法例的制訂是要保證可以遵守妥拉的誡命,這做法稱為「替妥拉築防欄」。結果,拉比透過類比方法來擴充妥拉裡的律法。

在某一個意義上,猶太人永不會認為口頭妥拉已臻完備,因為在不同時期會出現不同具體的處境。一般猶太人認同「他勒目」裡面的口頭妥拉,較長的巴比倫版本一直為猶太教教徒所沿用。大部分學者認為把「他勒目」與教父作品比較,比起把它與新約聖經作比較來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