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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年的意義及昆蘭文獻中的曆法

每第五十年就是第七個安息年後的那1年,稱為「禧年」(Jubilee;來:yobel,意即「公羊」〔ram〕,引申指百姓用來迎接禧年、由公羊角所造的號角)。在禧年期間,安息年一切的規矩都如常施行。物業須歸還原主,賣出的土地須歸還原主,債項獲免除,因欠債而為奴的希伯來人得以釋放,所有奴隸都被釋放回自己的家(利25:8-34)。

禧年的律例要讓神的子民知道,神才是地上萬物的最終擁有者(出;利)。再者,禧年既是感恩的日子,又是操練信靠神之供應的時機。

在昆蘭(Qumran)發現的一些文獻,使用禧年的時期,來作歷史性及末世性的臆測。大概在主前第二世紀末葉,由愛色尼人(Essenes)所寫的「禧年書」(book of Jubilees)把聖經歷史編排了一個詳細年代表。以禧年期計算;即是每一禧年有49年,劃分為7「週」,每「週」長7年,每年為太陽年,即有364日。

禧年書記載神在西乃山的啟示,是發生於創世以後第五十個禧年。這書中的曆法源自偽經《以諾壹書》(1 Enoch),而昆蘭社團(Qumran community)都守這日曆。每一年,每個月的某一日都是在某個星期內的同一天;例如元旦(New Year’s Day)總是在公曆星期三。

為了解決主耶穌最後的逾越節晚餐之日期問題,有些學者便建議,耶穌根據這日曆來慶祝逾越節,即在公曆星期二的黃昏守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