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背景

> 散居的猶太人

羅馬城的猶太人享有宗教自由及豁免兵役的權利

有關主前第二世紀猶太人在羅馬城(Rome)的生活資料並不完備。羅馬人(Romans)指猶太人有顛覆性的影響,認為他們的宗教是「外來的迷信」(拉:barbara supersititio),跟羅馬的宗教格格不入(西塞羅《論弗拉克斯》28.67-69)。僑居在羅馬城的猶太人很可能是歷年來羅馬人與他們之間戰爭以後,羅馬軍隊所擄來的戰俘、奴隸及兩者的後裔。這些人後來獲釋放,成為「自由人」(拉:peregrini),有部分甚至獲得羅馬公民的身份。

按斐羅的記載,在該撒亞古士督執政時期,大多數猶太人的社會地位卑微,要住在台伯河(Tiber River)右邊的貧民區(Philo, Embassy to Gaius 155)。在那兒發現了主前第一世紀猶太人的地下墓窟,證明他們的群體並不細小,並有清楚的民族認同。

大約主前44年,猶流該撒多次頒布御令,允許猶太群體自由在會堂裡聚集和守安息日,又把他們的捐獻送往耶路撒冷,包括羅馬城的猶太人在內(Jos., Ant. 14.190-264, 16.162-173)。這御令不單使這城的猶太人得益,更惠及羅馬帝國之內的猶太僑民。在該撒亞古士督執政時期,小亞細亞的猶太人可因宗教理由豁免兵役的條例,連那群因守安息日而不能領取每月施贈的猶太裔羅馬公民,也可在翌日補領(Philo, Embassy to Gaius 157-158)。這實在是確認了他們的雙重身份:猶太人及羅馬公民。

在台伯河附近的地下墓窟銘刻中,其中一個羅馬城會堂的名字是「亞古士督會堂」,猶太群體能以這位該撒為施恩者(patron),可見他們對這位該撒的感激。另外兩座值得留心的是「希律會堂」,以及「亞基帕會堂」,顯示這3位人物對當代猶太人在羅馬城中享有權利的地位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