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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受洗的重要信息和基督徒洗禮的意義

當耶穌到施洗約翰面前要求受洗,後者想要攔阻前者因認為應當自己受耶穌的施洗,但耶穌堅持要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太3:14-15)。在耶穌整個傳道生涯中,祂都表達著祂對神的旨意和事工的委身,也表達了全心全意的要與祂的子民認同。因此,即使耶穌根本沒有罪,不用悔改,仍堅持接受了施洗約翰的洗禮。

對福音書作者們來說,耶穌受洗最重要的意義是看到神公開地肯定祂的事奉和身 份。他們的敘述都聚焦在聖靈的膏抹和從天上來的聲音上(太3:16-17;可1:9-11;路3:21-22;另參 徒10:37-38;林後1:21;約壹2:20, 2:27),這說明了神與耶穌之間一種異常親密的關係。此外,耶穌受了聖靈的膏抹是表明神給祂向民眾傳道的神聖使命,於是耶穌受洗後就展開祂傳道的職事。

福音書的作者們沒有解釋,耶穌沒有繼續施行施洗約翰的洗禮的理由。或許耶穌有替人施洗,只是作者們沒有提及而已。更大的可能是,施洗約翰的洗禮是審判的象徵,跟耶穌職事所強調的重點不太完全符合。耶穌職事強調救恩、預言的應驗、末世的福氣和審判的耽延,而不是審判本身(參 太11:2-7;可1:15;路4:16-21, 13:6-9等)。至於神的忿怒(如火一樣審判的洗禮),就需要耶穌自己親自代替所有罪人承受那忿怒和苦杯(可10:38, 14:24, 14:36;路12:49-50)。

事實上,基督徒的洗禮有別於施洗約翰的洗禮,由開始就是「奉耶穌(基督)的名」施行的(徒2:38, 8:16, 10:48, 19:5)。在早期基督教教會中,「奉耶穌的名」這個片語很可能兼有以下2項含意:(1)顯示施洗者把自己看為被高舉的耶穌的代表(特別參 徒三:6, 3:16, 4:10和9:34),以及顯示受洗者視其洗禮為委身作耶穌門徒的表示(參 林前1:12-16)。

洗禮通常被理解為提供神人相遇、賜下和領受聖靈的場景。然而,洗禮最重要的意義:既是悔改和委身的表示,亦是受洗者(信徒)成為耶穌的門徒,加入祂門徒的群體(現今稱為「教會」)的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