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背景

> 耶穌生平

耶穌受難前的事工和在耶路撒冷最後一週的簡述

階段四:耶穌預言其受難和復活

耶穌在踏上十字架的道路(還未進入耶路撒冷城)的期間,門徒彼得承認耶穌是基督(路9:18-21)。耶穌知道自己受難(passion)的日子近了,便多次向12門徒披露這事(太16:21-23, 17:22-23);然而,12門徒既不明白,亦不能接受(可8:31-33)。

根據《路加福音》的記載(路10:1-12),耶穌最後1次上耶路撒冷,曾差遣70個人(路10;某些抄本是「72個人」)去到各城各地傳福音。後來,有名門徒求教於耶穌如何禱告,祂便即時教導,這就是歷世歷代著名的「主禱文」(The Lord’s Prayer;路11:1-4;太6:9-13)。

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耶穌曾經在住棚節暗中上耶路撒冷(約7:10-13, )。當耶穌在猶太傳道的時段,祂施行一項令人震驚的神蹟,就是把馬大(Martha)與馬利亞(Mary)的弟弟、死去數天的拉撒路(Lazarus)復活過來(約11:1-44),這神蹟令許多猶太人信耶穌(約11:45, 12:11)。在12名門徒面前,耶穌第三次預言自己的受難和復活(路18:31-34)。

階段五:耶穌在耶路撒冷的最後一星期

耶穌沿途經過許多地方,在伯大尼(Bethany),馬利亞用極貴的香膏膏抹耶穌(約12:1-8);福音書作者認為這是為祂的安葬準備的。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城,受人夾道歡迎,展開了祂在世上最終極的和有極重榮耀的事工。

耶穌花了一整星期在耶路撒冷,當中祂不忘繼續傳道,包括末世(the last days) 的事情(可13:3-37)。隨著逾越節的臨近,耶穌安排12名門徒與祂共晉最後的逾越節晚餐,並預言自己將被門徒之一所出賣。晚餐後,耶穌與門徒渡過汲淪溪(),到客西馬尼園(Gethsemane)懇切地禱告(太26:39, 26:42),這禱告後來亦變成舉世聞名了。耶穌被捉拿之後,門徒彼得果然應驗了主的預言:3次不認主耶穌(太26:34, 26:69-75)。

在眾多假公濟私的審訊(審問者包括大祭司該亞法〔Caiaphas〕、公會、提督彼拉多〔Pontius the Prefect〕)之下,耶穌被宣判死罪後,立即被帶到髑髏地行刑(可15:22)。最後,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cruxification),被人埋葬在亞利馬太的約瑟(Joseph of Arimathea;太27:57-60)之墓穴裡,3天後復活(resurrection);更在復活之後向眾門徒、婦女們,以及不同的群體顯現。

符類福音(The Synoptic Gospels)把耶穌最後的晚上的焦點放在最後晚餐上,而《約翰福音》則把重點放在耶穌的講論上。基本上,前者對於耶穌被賣和被釘的敘述,筆觸較為沉鬱的;而後者在這低沈暗的氣氛下燃點了亮光和希望。

除了彼此不能完全吻合之外,4卷福音書的差異其實表示了,每位作者嘗試說明一項或多項特別的論點或強調某個主題。有一點我們必須記著,4卷福音書的目的不是為耶穌記載祂生平的歷史事件,也不是為祂寫傳記(biography),更不是輯錄數卷耶穌的講道集,而是透過這些記載宣告和證明「耶穌是主,為救贖世人而受死並復活」這福音信息,呼召人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