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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是基督對新約時代各種群體的神學意義和衝擊

耶穌的復活至終證實了「祂是基督」的宣稱:「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徒2:36)。基於這事實和信仰,早期使徒們在傳福音的時候,必會強調那被猶太領袖排斥與釘死的、後來復活了的耶穌就是彌賽亞;這宣告對當時一般的猶太人來說是荒謬的。

《使徒行傳》的作者運用「基督」(Christ;臘:christos)此詞,並非作為耶穌的名字,而是取其原意:人所期待的拯救者(彌賽亞;徒2:31, 2:36, 3:18, 3:20, 5:42, 9:22, 17:3, 18:5, 18:28等)。早期使徒們在猶太人群體中傳道與護教時,對使用「基督」此詞似乎沒有顧慮,因為自從耶穌的死亡與復活後,再不會叫人構想政治方面的含意。

耶穌在地上時已是彌賽亞不是使徒們的重點,他們希望指出耶穌既已被高舉,升到神的右邊,祂現在被立為彌賽亞君王(Messianic King)。耶穌不是耶路撒冷坐在大衛寶座上的君王,祂乃是大衛的主(徒2:33-36),天上永恆國度的統治者,現今在神的右邊等待著,直到所有敵人被置於祂的腳下為止(可14:62引用詩110:1)。

在使徒保羅撰寫他最早的幾卷書信時,「基督」已不再是專有名詞,而是一個名字了。他的書信中使用「基督」此字雖近400次之多(對象大多數寫給外邦人組成的教會),其中卻只有1次明顯地是按這字原有的專門意義來使用的(羅9:5;饒有意義的是,這段經文正討論猶太人所構成的問題)。其他新約聖經的書信也一樣,只是情況較不顯著。

保羅強調耶穌按「凡經上指著自己的話」向他們的講解(路24:27;林前15:3-4),保羅進一步闡明耶穌的彌賽亞角色(羅10:5-21, 15:9-12;來1:5-13, 2:6-13等),不單為了向猶太人傳福音,也因基督徒本身對此深感興趣。不過,彼前1:11用了「基督」來指舊約預言中的彌賽亞,而約壹2:22及5:1亦顯出耶穌是否「基督」這問題在當時依然備受爭議(反對耶穌是基督的群體來自雛形的諾斯底主義者,並非猶太人)。

「基督」這詞雖然作個人名字的用法,迅即取代了其專門含義,但神是藉耶穌來完成救贖的觀念,仍牢固於早期基督徒的思想中。基督徒稱耶穌為「基督」,耶穌的跟隨者則被稱為「基督徒」(Christians;臘:Christianoi;徒11:26)。儘管不同時期的猶太人對「彌賽亞」或「基督」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基督」這稱銜更凸顯出耶穌以受苦僕人的姿態已成就了君王、先知和祭司的3重職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