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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祭司職事遠勝舊約的獻祭體系

耶穌基督與猶太教(Judaism)領袖之間的衝突,早期教會的基督徒(Christian)認為歸因於耶穌的生平、受死、復活和升天破壞了古舊的祭司體系,或是使祭司體系黯然失色。事實上,耶穌本身的教訓,已將祂自己置於新祭司結構的中心:「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太12:6);「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2:19);「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

在新約聖經裡最能證明這信念—相信耶穌基督是超乎舊約的敬拜方式,並且取代了它的地位的書卷—的書卷,就是《希伯來書》(book of Hebrews)。其作者強調耶穌是由神所指派的那位真正的大祭司(high priest;來5:5-10),祂最終要徹底解決人的罪惡。

耶穌的祭司職事,是超越亞倫(Aaron)的(來7:11),可追溯至昔日的麥基洗德(Melchizedek;來7:15-17)。以下列舉耶穌基督的祭司職事如何遠遠優勝過舊約的獻祭體系(來7:18):

  • 1. 它是基於神的誓言(來7:20-22),亦實現了神所應許的新盟約(covenant;來8:8-13);
  • 2. 它以永恆的基督為重心點,因而永存不變(來7:23-25);
  • 3. 它有分於基督的完美,因基督不須要像亞倫子孫那樣潔除自己的罪(來7:26-28);
  • 4. 它將在天上神所建立的真聖所(sanctuary)裡永遠存留;論到這聖所,摩西所造的帳幕只是「複製品和影像」(來8:1-7);
  • 5. 它的獻祭不須重複,而是「一次獻上,永遠獻上」(來7:27, 9:12),有永遠的功效;
  • 6. 所獻的不是無法除去罪惡的「公牛和山羊的血」,而是「耶穌基督的身體」,使信祂的人得以成聖(來10:4, 10:10);
  • 7. 從此,不單祭司階層的人士,而是所有的基督徒都能直接、經常地進到神面前(來10:11-22);
  • 8. 它的應許和盼望,因父神的信實和基督的第二次降臨而得以確保(來9:28, 10:23);
  • 9. 它全然的赦罪,給我們愛心和公義的行動提供最大的動力」(來10:19-25);
  • 10. 基督不斷的代禱,確保它在神子民的生命中發揮效力(來7:25)。

雖然其他新約書卷沒有如《希伯來書》那樣強調耶穌基督的祭司職事,我們仍為著神所賜的這書卷被納入新約正典而感謝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