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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節的羔羊和基督的關係

若要研究逾越節的羔羊(Paschal lamb)的話,必須追查舊約聖經有關的記載。一般人都同意逾越節祭牲是羔羊,可是申16:2顯示出顯然有多種動物可供選擇。至於出12:1-51的情況,則視乎經文如何解釋而有別:希伯來字seh(出12:3)適用於任何綿羊(sheep)及山羊(goat)類,年齡則不拘;但是在《申命記》(book of Deuteronomy)跟普遍的用法不同,它進一步把範圍限於羔羊(lamb)或小山羊(kid)。

另外引起爭論的,是如何解釋出12:5的「一歲的公羊羔」,在希伯來ben-sana文字面上可直譯作「一年之子」。有些學者認為這是指12至24個月大的歲餘牲畜,也就是已長大的動物。不過,傳統的解釋仍未被推翻,就是把12個月定為上限而非下限。猶太人法典《他勒目》(Talmud)似乎也規定逾越節祭牲必須是綿羊或山羊種類,即是依據《出埃及》(book of Exodus)記而非《申命記》的說法。

《他勒目》法典雖有數次聲言可選用羔羊或小山羊、羔羊或山羊(Pesahim 8:2; 55b; 66a),但大體來說似乎仍以羔羊為首選(Shabbath 23:1; Kelim 19:2; Pesahim 69b;等)。《他勒目》中有一項規定:不能用雌畜,或2歲以上的雄畜,這項規定無形中支持上述歲餘牲畜的解釋(Pesahim 9:7)。另外還有一段相反的記載,斷言生下來第八天的畜牲已可用作逾越節的祭牲(Parah 1:4)。

縱使不能從《聖經》或他勒目法典裡,證明逾越節祭牲必然是羊羔,但至少這有沿襲已久的慣常看法作支持。值得注意和重視的是,撒瑪利亞人仍恪守著古老的先例,直到今日仍在基利心山(Mount Gerizim)上以羔羊為祭。

新約聖經內有「基督我們的逾越節〔羔羊〕」(林前5:7;可14:12;路22:7)、「神的羔羊」(約1:29, 1:36)這些象徵說法(另參 彼前1:19〔把羔羊之血比擬基督的血〕;啟5:1-14〔羔羊揭開書卷〕, 6:1, 7:9-17〔描述各族敬拜神和羔羊〕, 19:5-10〔羔羊的婚筵〕, 21:14等),令人耳熟能詳。

傳統的逾越節羔羊雖不能考核證明,但仍有廣泛的先例可援。出12:46和民9:12規定,逾越節祭牲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按新約作者的描述,這個小小的細節成了預表,在釘十字架的耶穌身上應驗了(約19: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