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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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婚姻和所生的子女

根據猶太法律,結婚的最低年齡是男子13歲,女子12歲。在中世紀時期,許多男女在這些年齡下進行訂婚。塔木德建議,男人適婚的年齡是18歲,或者16-24歲。

如果猶太人的婚姻抵觸了托拉613條的誡律,會被視為不合法的。一個人不能與近親結婚、或前妻的近親,或沒有離婚的女人,或前妻的女兒、或其孫女、或其姊妹。在亂倫或不合法的婚姻所生的子女是mamzerim (不合法的),受到各種限制。在猶太法律,如果沒有結婚而生子,例如一個已婚男人與一個未結婚女人生子,他們的孩子不是mamzerim(因為已婚男人可以和未婚女人結婚,他們的婚姻不會被禁止),但一個已婚的女人和一個不是她丈夫的男人生子,他們的孩子是mamzerim(因為已婚女人不能再婚,他們的婚姻會被禁止)。

有些婚姻也是不容許的,例如與未成年人結婚、一個猶太人與非猶太人結婚、一個kohein(祭司後裔)與一個不同等級的女人結婚,但他們所生的兒女不是mamzerim。

一個kohein(祭司後裔)不容許娶離婚女人、或淫亂女人、或她的地位是不能與kohein結婚,如果他有義務娶兄弟的遺孀,他和他的後代都不能作kohe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