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文化

> 猶太教

拉比簡介

1. 指接受過正規猶太教教育,系統學過《聖經》、《塔木德》等猶太教經典,擔任猶太人社團或猶太教教會的精神領袖,或在猶太教宗教學院傳授猶太教教義的人。

歷史上,拉比的職責主要是傳授猶太教經典,和闡述猶太教教義。現在,拉比的職責包括:主持猶太教會堂的正常宗教活動、禮拜儀式、佈道、解釋猶太教具體信條的含義;負責猶太兒童宗教學校的教學和管理;參加並主持猶太人的割禮、成年禮、婚禮、喪禮、葬禮;規勸和撫慰教徒;從事和參與社會工作和慈善事業;贊助會眾所倡導的其他工作和活動。在離婚案件上,拉比可以參加特別成立的猶太法裁判庭,處理離婚事宜。拉比同時還是猶太社團對外關係的代表。

拉比身份的取得在歷史上須經另外一名拉比的正式任命,在舉行安立聖職儀式後正式成為拉比。現在則必須畢業於猶太教經學院或神學院。自19世紀以來,人們巳開始注意培養具有多方面知識的拉比。改革派、保守派以及越來越多的正統派要求成為拉比的人,在進入經學院或神學院學習之前必須獲得普通大學的學士學位。在猶太教內,拉比並不具有特殊宗教地位。他的任職不是由宗教權力機構任命,而是由猶太教教徒或猶太人社團的推選。猶太教沒有統一的中央拉比學院。

2. 指猶太教哈西德派的精神領袖。哈西德拉比必須具有良好的猶太教知識,但不一定必須畢業於猶太教經學院或神學院。他的這一職位可以是從父親那裡繼承下來的,也可能是因為他具有的良好個人素質,而為哈西德教徒推選擔任此職的。一般來說,哈西德拉比與信徒的關係十分緊密,而且是哈西德許多神秘思想的提出者。

3. 對猶太人的一種稱謂。用於古代和19世紀以前時期,一般用在有學問的猶太男子身上,屬於一種尊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