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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希伯來聖經》《托拉》的第四卷。本書的名稱希伯來文為“在曠野”,因本書第1章第1節為: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耶和華在西奈的曠野會幕中曉諭摩西說。“希臘文《七十子譯本》的名稱是“數目”,英文為“Numbers”,在中文《聖經》中譯“民數記”,因本書第1章和26章兩次記載數點民數的事情。

《民數記》共33章,分別記述以色列民出埃及後在西奈曠野、巴蘭曠野和摩押平原所發生的事件。全書分為三 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在西奈曠野時期,先後只有20天。這20 天裡發生的主要事件是在西奈曠野的第一次數點民數, 12個支派中的每個支派平均約有5萬名戰士(其中6個支派多於5萬名,6個支派少於5萬名),總數達603550 名。

第二部分是停留在巴蘭曠野時期。本書第10章第11節至第22章第1節所記,出埃及第二年2月20日離開西奈曠野,進入巴蘭曠野,並於出埃及地後的四十年五月初一日之前,從巴蘭曠野的加底斯起行,來到摩押平原,安營在命珥山以東地的邊界。這時,祭司亞倫巳死於何珥山,這段時間有38年。《民數記》第10章第11節至第20 章第13節,這10章包括了發生在這38年中的主要大事有:摩西遣人窺探迦南地(13-14章);可拉黨的叛逆事件(16-17章);米利暗和亞倫先後死於尋曠野(巴蘭曠野北緣)和以東邊緣的何珥山;摩西在米利巴等。

第三部分是在摩押平原時期。摩西率以色列民從進入摩押平原到抵達約旦河東,在摩押平原只經歷了六個月的時間,即出埃及第四十年五月到第四十年十一月。這段時間的重要事件有:以色列人在約旦河東擊敗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摩押王召巴蘭咒詛以色列人;第二次核點民數等。第二次核點的總人數為601730名,比第一次核點的人數稍有減少,但據《民數記》第26章第64節記,他們絕大多數是在曠野中新生的一代。

《民數記》除記載兩次相隔近40年的核點人數外,歷史記述的史略部分並不詳盡,特別是第二階段長達38年的曠野生活留下的記錄不多。在全部篇幅中,主要記載各種獻祭規例、祭司與利未人的職責,以及各種潔淨的禮儀等屬於“祭典”底本的資料。

《民數記》記載以色列民在巴蘭曠野所發生過三個較為突出的事件:

一是摩西遣人窺探迦南地。《民數記》第13章第1-16節記述摩西從以色列12個支派中選派人員去窺探迦南地虛實一事。其中有屬以法蓮支派的“嫩的兒子何西阿”,即約書亞。“約書亞”名字的希伯來文含義為“耶和華拯救”,早在出埃及的初期,以色列民還沒有抵達西奈山之前,在與亞瑪力人的戰鬥中,約書亞已是一位出色的領袖。以後到了西奈山,摩西和約書亞又一起上了上帝的山。可見,在此時約書亞巳是摩西的一個親密的幫手了。這次偵察所及的地區包括迦南的南北全地。從尋的曠野到利合,直到哈馬口,歷時40天。偵察的結果是悲觀的,多數人的結論是:“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吞吃居民之地”,於是眾民大聲喧嚷,向摩西、亞倫大發怨言。唯有“嫩的兒於約書亞和耶孚尼的兒子迦勒撕裂衣服,對以色列全會眾說,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極美之地”。迦勒在摩西面前安撫百姓說,“我們立刻上去得那地吧,我們足能得勝”。由於眾民的怨言,耶和華將要施加懲罰,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要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 稱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20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能進去。“結果,出埃及的以色列民在曠野流蕩了38年之久。

二是可拉、大坍、亞比蘭的叛逆事件。此事件記載在《民數記》第16章,發生在出埃及途中的曠野裡。叛逆為首的組織者是利未的曾孫可拉和流便支派子孫中的大坍、亞比蘭和以色列全會眾中的250個叛逆首領。他們聚眾鬧事,攻擊摩西、亞倫。整個叛逆事件可分為兩條線索:一條線索是,利未支派的可拉黨攻擊摩西、亞倫擅自專權,說利未支派“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你們為什麼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摩西對可拉黨的回答是:“利未的子孫哪,你們聽我說,以色列的上帝從以色列的會中將你們分別出來,使你們親近他,辦耶和華帳幕的事,並站在會眾面前替他們當差,耶和華又使你(可拉),和你一切弟兄利未的子孫,一同親近他,這豈為小事,你們還要求祭司的職位麼?你和你一黨的人聚集,是要攻擊耶和華,亞倫算什麼,你們競向他發怨言呢? ”於是,摩西要可拉黨的人在第二天“各人要拿一個香爐,共250個,把香放在上面,到耶和華面前”。第二天所發生的事情是“有火從耶和華那裡出來”,燒死那獻香的250個人。第二條線索是流便支派的大坍和亞比蘭,他們聚眾反對摩西、亞倫說:“你將我們從流奶與蜜之地領上來,要在曠野殺我們,這豈是小事,你還要自立為王轄管我們麼?並且你沒有將我們領到流奶與蜜之地,也沒有把田地和葡萄園給我們為業…”摩西回答說:“我行的這一切事,本不是憑我自己心意行的,乃是耶和華打發我行的,必有證據使你們知道,這些人死,若與世人無異,或是他們所遭的,與世人相同,就不是耶和華打發我來的。倘若耶和華創作一件新事,使地開口,把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吞下去,叫他們活活地墜落陰間,你們就明白這些人是藐視耶和華了。 ”摩西剛說完這一切話,他們腳下的地果然開了口,把大坍、亞比蘭一伙的人都吞下去,“地口在他們上頭照舊合閉,他們就從會中滅亡” 。

這兩起事件發生在出埃及時停留在曠野期間,都是群眾反對摩西、亞倫領導的事件。兩者有類似性,於是被組合在一起,一併敘述。同時,由於可拉黨代表利未支派反摩西、亞倫專權更具有典型性,於是將流便支派大坍、亞比蘭都歸屬於可拉黨之下,稱之“可拉黨叛逆”事件。

但是,《申命記》第11章在回顧以色列民離開埃及,渡過紅海,進入曠野時,耶和華所行的神蹟異事,則單提大坍、亞比蘭的叛逆事件而沒有提及可拉黨之事:“他(耶和華)怎樣待流便子孫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地怎樣在以色列人中間開了口,吞了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帳棚,與跟他們的一切活物,惟有你們親眼看見耶和華所作的一切大事。”這說明《民數記》第16章所記的原是兩起可以分開的類似事件。有一種分析認為,這是因為前者出自“祭典”底本,後者出自“神典”底本。

三是巴蘭的故事。《民數記》第三部分是以色列民由曠野啟程進入摩押平原,以及以後所發生的事。其時,以色列人在摩押平原約旦河東,對著耶利哥安營,摩押王巴勒遣人攜重金請巴蘭來咒詛以色列人,希望他們不能勝利,但上帝指示巴蘭不能咒詛蒙福之民。在巴勒一而再的邀請下,巴蘭正猶豫是否可以應巴勒重金之聘前去咒詛以色列民之時,當夜上帝臨到巴蘭那裡說,“這些人若來召你,你就起來同他們去,你只要遵行我對你所說的話。”第二天巴蘭早晨起來,備上驢,和摩押的使臣一同去了。可是,“上帝因他去就發了怒,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抵擋他。”為什麼前一天晚上上帝同意巴蘭同摩押使臣去,第二天早晨巴蘭遵命去了,上帝卻因巴蘭去而發了怒呢?有人也認為,這是因為《民數記》里巴蘭的故事有兩種不同的底本資料所致。前段為“神典”資料,後段為“耶典”資料。

這一點,從《民數記》第23、24章記錄巴蘭祝福以色列民的四首詩歌中,也可以得到佐證。這四首詩歌體現古希伯來詩歌上下句平行的特色,屬於希伯來詩歌的同義平行體。但是,由於巴蘭的第三、四首詩歌和上述的第一、二首詩歌不屬於同一的底本資料,因此第二首詩歌中的一些詞句,重複出現在不同底本的第三首詩歌中,如第二詩歌中的“上帝領他們出埃及,他們似乎有野牛之力”,“這民起來彷彿母獅,挺身好像公獅”,在第三首詩歌中為:“上帝領他出埃及,他似乎有野牛之力”,“他蹲如公獅,臥如母獅”。原因也是前者屬“神典”,後者屬“耶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