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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身池 (MIKVEH)

MIKVEH 字面的含義是「(水的)集結」。它是猶太人的教儀性淨身池。潔淨的意義有兩個,一個是現今社會所說的生理潔淨,目的是讓人的身體保持乾淨與衛生;另一個潔淨觀源自《妥拉》的時期,著重禮儀上的潔淨,目的是讓人為了實踐誡命的緣故,保持自身符合教儀上的潔淨。

《妥拉》明訂出讓一個人成為在教儀上不潔淨的狀況,它們都與「喪失」有關,包括了體液的喪失、潛在生命的喪失,以及生命的喪失等等。一個在「喪失」狀態裡的人被視為不完全,並且也無法以全心來遵行教儀(這在古時指的是將祭物帶到祭壇獻?)。

不潔淨的情況包括:長大麻瘋(利禾記十三章3節),原因是這種身體的疾病被視為某種程度的靈性缺陷;患漏症(利未記十五章2節),因它也被視為靈性缺陷的表徵:夢遺(利未記十五章16節),因它被視為創造生命之潛能的流失:月經(利未記十五章19節),因它同樣也被視為創造生命之潛能的流失;剛生產完畢(利未記十二章2節),原因是剛生產過後的女人無法懷孕,即便剛生下了一胎,但她會在短時間內喪失再次懷孕的潛能;接觸死屍(民數記十九章11節),原因是死人無法遵行誡命和參與教儀。

《妥拉》明令,上述不潔淨的人若要重新符合教儀上的潔淨,恢復遵行並參與教儀的資格,則必須在天然流動的水中浸身沐浴,象徵自己得到了潔淨(利未記十四章8節,十五章5、9節,廿二章6節)。這種在水中淨身的舉動被稱作tevilah。

淨身的水並不是用來洗滌身上的不潔,而是作為重生的象徵,象肌從磴澈淨身的池水中有個嶄新的開始。這項浸身除去一個人所有教儀上的不潔淨,讓他再度在教儀上成為潔淨,足以參與猶太人的教儀生活。

祭司在承擔聖職(出埃及記廿九章4節;利未記八章6節),以及主持贖罪日的教儀活動前(利未記十六章4節)也會進行教儀性的淨身。這種淨身同樣不是指著身體上,而是一種象徵性的潔淨,讓一個人從普通的角色轉化為承擔聖職的祭司,以及讓一個祭司從日常的職務轉而執行贖罪日的神聖教儀。

每次的教儀性淨身都象徵處境的轉化,亦即從教儀上的不潔轉化為教儀上的潔淨,抑或從世俗轉向聖潔。

按理好,可以進行教儀性淨身的場所是任何天然的集水區,例如河川、溪流、池塘、湖泊或是海洋。 然而,若猶太人生活在一個沒有天然流動水源,抑或因著氣候的緣故,水源會在一年中冰封多時的地區,則勢必要想出替代的淨身之道。為了迎合這個需要,「淨身池」(mikveh)便應運而生。

「淨身池」的設計讓它可以集結雨水或雪水,「淨身池」上方會覆蓋一座建築,稱作bor。這表示,必須有足夠的水源落到bor裡頭,才足以讓一個人浸人他中。

在氣候溫熱的地區,若是沒有足夠的雪或雨水讓 bor裡頭的「淨身池」水量達到浸身的標準,則會在bor的旁邊蓋一座小池子,用來盛裝非流動水。在「淨身池」需要水時,則將連接bor與邊池的栓門打開,使集結的雪雨水與邊池的非動水混在一起(稱作「親吻」)猶太律法認定,所有照這個方法在「淨身他」裡混集而成的水,都算作天然流動的水。

猶太律法要求,「淨身池」要大到足以讓人全身浸泡。除此之外,猶太傳統上也會將下池的階梯做成七級,代表六天的創造與一天的安息。

用Bor將「淨身池」覆蓋住,不只是為了遮風避雨,也是為了保護浸身者的隱私,因為在地們在浸身時衣不蔽體,以便讓水碰觸身體的每個部位。

浸身者不僅要脫掉所有的衣服,還要將身上的珠寶、化妝品、指甲油、繃帶及任何阻礙到水浸透全身的物品都褪去。

浸身者在入池前會先沐浴,以便在實際與象徵意義上表明,浸身不是為了潔淨身體,而是為了達到教儀上的潔淨。

「浸身池」是每個猶太社區最重要的部分。歐洲許多地方還保留了具有數百年歷史的「浸身池」。在馬撒大(這座山頂堡壘是以色列地猶太人在西元73年與羅馬軍隊做最後一搏的據點)一地的最驚人考古發現之一,是一座從岩層鑿出,儲水尺寸完全按照猶太律法要求的「浸身池」。近幾年,在耶路撒冷聖殿山附近挖掘出一些「第二聖殿時期」所建的「浸身池」,它們顯然是當年朝聖的猶太人在到聖殿獻祭之前的淨身之處。

今天,「淨身池」這個常被說成看來宛若大型SPA或按摩池的設施,是按照古傳的規格來建造,並以最嚴格的現代技術來裝飾與維護。

「淨身池」裡頭的水被稱為「生命之水」(mayim chayim),因為在「如今,某些人會在即將從事神聖職務之前(例如經文抄寫者sofer在抄寫《妥拉》卷軸之前)使用「淨身他」。正統派猶太男士則經常住安息日開始前淨身,以此宣告由例行週間正式進入聖安息日。

在正統派,以及愈來愈多的保守派、改革派與重建派猶太社群中,新郎以及特別是新娘會在婚禮前淨身,以此象徵潔淨與更新。

如今,「淨身池」有兩個與歷代猶太慣例相呼應的主要使用場合,一是「歸依猶太信仰」(gerut),另一是女人遵守「家庭潔淨條例」(taharat hamishpa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