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文化

> 人生重要時刻

生命

在猶太教中,生命的價值高於所有一切。塔木德指出,人都是從一個人生出,人是一個人的所有,因此取去一個人的生命等如摧毀了一個人的全世界,如果保存一個人的生命,等如保存了一個人的全世界。

猶太613律例中,殺人、拜偶像、亂倫和通姦是十分嚴重的罪行,只要不侵犯人們,便是救人一命。

如有必要救人一命,需要違反誡命,猶太教是容許的。例如人重病或女人在生產、在贖罪日不禁食是容許的,因為禁食會危及人的生命。在安息日接聽電話是違反禁令,但醫生在安息日接聽緊急電話是容許的,為要拯救生命。產婦在危急關頭,為了拯救母親生命而放棄胎兒兒是強制性的,(猶太律法認為未出生的不看為人的生命)。

由於生命寶貴,我們是不容許做任何事情加速死亡,但要避免受苦。猶太法律嚴格禁止安樂死、自殺、和幫助人自殺的行為,塔木德指出,如果會縮短一個垂死的人的生命,你甚至不可以移動他的手臂。

然而,死亡臨近,病人十分痛苦,猶太律法容許停止為病人延長生命。因此,在某些情況下,猶太律法容許拔出插頭,或者容許拒絕特殊的方式來延長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