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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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

猶太律法是沒有正式的領養(Adoption)程序,而民間確有領養的事,父母有權把孩子轉移身份,而在猶太律法下,父母不能佔有孩子。在猶太教的規矩,在某情況需要下,容許人領養別人的子女。

大多數孩子對待領養父母如同親生父母,塔木德說:「養育孩子的功勞,如同生產的功勞,把他帶到人間。」有些人不育,為履行生養眾多的責任,可以領養孩子。領養父母可以給孩子正式命名,孩子也當孝敬領養父母如同親生父母,領養父母死亡,也當遵守正式的哀悼。

孩子的身份是根據他的親生父母,而非領養父母,例如他是否Kohein(祭司後裔)、利未人、猶太人、長子……都是根據他的親生父母。如果猶太人領養非猶太人的孩子,根據猶太律法,孩子的父母是非猶太人,則孩子就不是猶太人,除非他的親生母親改信猶太教。如果猶太人領養非猶太人的孩子,孩子必須改信猶太教,一個嬰兒改信比一個成年人改信容易,因為無需說服他,也無需預先教育。進行改教,必須獲得Beit Din(猶太法庭) 批准,孩子必須行割禮或象徵性禮儀hatafat dam brit,及行潔淨禮,領養父母必須承諾教育孩子成為一個猶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