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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 (Abel)

亞伯是亞當和夏娃的第二個兒子。他的哥哥該隱以耕種爲生。亞伯以牧羊爲業(創4∶1—2)。亞伯是個義人(太23∶35)。他知道「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9∶22)。所以便殺了羊羔,把羊和脂油一起獻給神(創4∶4)。但是該隱非常粗魯殘暴,隨便拿些土產來獻祭(創4∶3)。所以說「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來11∶4)。神是先看中了亞伯,而後又看中了他的供物(創4∶4)。該隱本人未被神看中,其次他的供物也未被看中(創4∶5)。該隱竟因妒恨亞伯而殺了自己的同胞兄弟(創4∶8)。但耶穌和使徒都曾記念義人亞伯,以及他向神獻上的祭物(太23∶35;來11∶4)。

照一般的情況,會員看見的會比訪客能看見的更加詳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