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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 (Nehemiah)

1.簡介:以色列人被擄後,尼希米曾奉派作猶大省長12年(尼5∶14)。人們認爲他是尼希米記的作者。

2.聖經記載:

1) 尼希米是耶和華神的一位僕人,其父爲哈迦利亞。在波斯國王亞達薛西(一世)統治猶大時,他是被擄之民,尼希米在宮中作給亞達薛西王進酒的工作。當亞達薛西王20年基斯流月(按:據考查應指19年11—12月),他從一位來自猶大的弟兄得知被擄後留在猶大的居民受辱,耶路撒冷城被毀,就大爲悲傷並爲此禁食祈禱(尼1∶1—4)。

2) 20年1月,一次在給國王擺酒時,國王察覺尼希米面帶愁容,於是他向王說明了上述原因,並請求回猶大去重建耶路撒冷。此事得到王的應允,又爲此下達了允許通行和供應營建聖殿和城牆的木料等詔書,還派了軍長護送尼希米回猶大(尼2∶1—9)。

3)尼希米到達耶路撒冷後,就開始在夜間出去勘察重建工程。三天後尼希米對猶大人說明耶和華神如何幫助他和得到國王的批准,組織發動修城工作,並按家族分工負責(尼2∶10—3∶32)。工程一開始就受到當地撒瑪利亞統治者參巴拉和亞捫人等的反對。他們既認爲猶大人無力重建,又擔心其建成,屢謀破壞,賄買假先知對尼希米進行恐嚇,甚至計劃對施工人員進行偷襲。因此猶大人只得一手作工,一手拿武器自衛堅持修建工程(尼4∶1—23)。

當時因許多猶大人都很貧苦,靠耕種田園勉強餬口,有的因納稅而欠債,甚至失去土地成爲奴婢。尼希米聽到民眾的呼聲,就怒斥貴族和作官的猶大人向自己的兄弟取利。於是他召集大會,要求盡力將賣與外族爲奴的弟兄贖回,大家都當免去利息,眾人同意他的規勸,返還所取的田園、房屋和利息。尼希米召來祭司起誓按上述許諾去作。會眾都說阿們,並讚美耶和華(尼5∶1—13)。

在這種艱苦情況下,重建耶路撒冷城牆只用52天就完成了。這事使一切仇敵和周圍其他民族,見工程的完成是出於耶和華而感到恐懼和不快(尼6∶15—16)。

4)從亞達薛西20年,尼希米還被任命爲猶大省長達12年之久,尼希米和他的隨員因見人民負擔過重而一直沒有吃糧餉(尼5∶14—19)。此後尼希米一度回到國王那裏,但過了一段時間,他又向國王請准回耶路撒冷。回來後發現管理耶和華神庫房的人私佔房屋,也未照定例供應供職的利未人等。於是尼希米進行整頓調換了管理人員,他又見有人不遵守安息日,或與異族女子通婚,便指出這是干犯神,並採取了相應的措施(尼1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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