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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 (Ruth)

1.簡介:路得這個名字多次在舊約路得記中見到,這卷聖經是一卷重要旁支的歷史,詳細敍述路得是大衛的先祖,並爲猶大王室的先祖。

2.聖經記載:

1)路得是摩押女子。在士師時代,以色列地發生了大饑荒。有一個伯利恆人叫以利米勒,他和妻子拿俄米,及兩個兒子寄居摩押逃避饑荒。以後以利米勒死在摩押,其二子就娶摩押女子爲妻。長子娶的媳婦叫俄珥巴,次子娶的媳婦叫路得。過了十年拿俄米的兩個兒子相繼死去,遺下寡婦俄珥巴和路得(得1∶1—5),於是拿俄米決意回歸故土巴勒斯坦的伯利恆。兩個兒媳願隨她同回伯利恆,但拿俄米勸兩兒媳歸回自己娘家。這樣長媳俄珥巴便回娘家去了,次媳路得卻堅決要跟婆婆同去,願終身伴隨奉侍婆婆(得1∶16—18)。

2)她們回到伯利恆,正值收割麥子的季節。路得孝敬婆婆,天天出去到麥田拾取掉在田間的麥穗。路得拾麥穗被田主人波阿斯所注意,就允許路得在收穫期間繼續拾穗。波阿斯是路得的公公以利米勒的近親,他聽說過路得事奉其婆婆的孝行,就命令割麥者故意遺落麥穗供路得拾取(得2∶15—16)。

3)到日落時,路得在田間把拾的麥穗打成麥子約有一伊法。路得把麥子交給她婆婆,並告訴婆婆,由於波阿斯的美意和命令,所以才能拾取這麼多麥穗。從此路得在收割大麥小麥期間,白天則和波阿斯的使女在一起拾麥穗,夜間則與婆婆同居(得2∶17—23)。

4)拿俄米希望路得再嫁的心情甚切,一方面是爲路得自身設想,一方面又爲遵循以色列的慣例與法律,她就命路得往波阿斯處,使波阿斯能履行其亡夫以利米勒近族的義務(得3∶1—9)。

5)波阿斯依從了路得的請求。但是他說有一個較波阿斯更親近的人,如果他不願履行這一合法名分,波阿斯將娶路得爲妻(得3∶8—13)。拿俄米深信波阿斯必會實踐他的約言,就勸路得靜待波阿斯。於是波阿斯採用當地的風俗和法律手續,請那個近族在城門口當著眾長老的面說明,是否願娶路得。那個近族聲明他不能承擔這個責任,而把這個責任推卸給波阿斯。波阿斯承受了這個責任,並遵守禮儀娶了路得爲妻(得3∶10—4∶13)。

6)路得以後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俄備得。以後俄備得生了耶西,耶西生了大衛,即是耶穌的遠祖(得4∶13—17;太1∶1—16)。

照一般的情況,會員看見的會比訪客能看見的更加詳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