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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 (Matthew)

1.簡介:馬太原名利未。本是個稅吏。被耶穌選召之後,成爲十二使徒之一。馬太福音的作者便是馬太。

2.聖經記載:

1)馬太原來是個稅吏。當時的稅吏是爲羅馬政府向猶太人徵收稅款的。稅吏常常盡其所能地從百姓身上搜刮民財。所以猶太人對稅吏非常厭惡,常把稅吏和罪人相提並論。但是耶穌認爲無論多麼大的罪人,只要肯於認罪悔改,靈魂就能得救。有一天耶穌看見稅吏馬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太9∶9),他「就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路5∶28)。

2)馬太悔改後,在自己家裏設筵接待耶穌。「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並門徒一同坐席」(可2∶15)。「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的門徒說:『你們的先生爲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呢?』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太9∶11—12)。耶穌又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2)。

3)馬太深深地認識自己原來是個罪人。馬可和路加論到十二個使徒的時候,只提到馬太的名字,並沒有提馬太先前作什麼工作(可3∶18;路6∶15)。但是馬太自己寫到十二個使徒的名字時,卻特意把他的名字寫成「稅吏馬太」(太10∶3)。馬太以他自己的言行,提醒每一個基督徒,不要忘記蒙恩之前,自己原來是即將沉淪的罪人。

4)馬太也很謙卑,有意地對他所作的事工避而不談。馬可和路加都記述了馬太曾請耶穌和許多人在家中吃過筵席(可2∶15;路5∶29)。這對馬太是一件光榮的大事。一般的人若敍述這樣的事件時,難免要有意無意地說明:「耶穌曾在我的家中吃過飯」。但是馬太記敍到這個地方,故意地略去了自己的名字,而只說「耶穌在屋裏坐席」(太9∶10)。本來馬太曾爲跟從耶穌的原故,撇下了自己一切所有的事物。這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但這件事乃是路加講述出來的(路5∶28)。而馬太自己對它卻隻字未提(太9∶9)。馬太這樣謙卑地不肯顯露自己,使人對他更加敬重。

5)五旬節時,馬太參加了耶路撒冷的禱告會(徒1∶13),曾和彼得一起向幾千人講道(徒2∶14)。與眾使徒一同坐牢(徒5∶18),同時受審(徒5∶27),同被拷問(徒5∶40),都把爲耶穌受羞辱當成自己的喜樂(徒5∶41)。

6)革利門(Clement)曾引證歷史学家何拉克倫(Heracleon)的論述,證明馬太最後以身殉道。

照一般的情況,會員看見的會比訪客能看見的更加詳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