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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念 (Manaen)

馬念是安提阿教會的工作人員之一,他是「與分封之王希律同養的」(徒13∶1)。「與分封之王希律同養」的意思是,「和希律王從小稱兄道弟一起被撫養大的」。(英語譯文是「Manaen the foster-brother of Herod the tetrarch」或「Manaen who had been brought up with Herod the governor」)馬念作爲宮廷人員,這樣負責教會的工作,說明了兩種情況:

1)貧苦人家木匠出身的耶穌,在他被釘死前後不久,他的信徒已經遍及各種階層:

A.有一般的貧苦群眾。例如:

A)像彼得等人這樣的漁夫(路5∶4—11),
B)長大痲瘋的人(可1∶40),
C)被人抬來的癱子(太9∶2),
D)格拉森地方墳墓中被鬼附的人(可5∶1—2),
E)患血漏的女人(可5∶25—26),
F)耳聾舌結的人(可7∶32),
G)害癲癇病的孩子(可9∶17—18),
H)像巴底買這樣的討飯的瞎子(可10∶46)。

B.也有一些有權有勢或有地位的人。例如:

A)像尼哥底母這樣的官員(約3∶1),
B)像約瑟這樣的議士(路23∶50),
C)像撒該這樣的稅吏長(路19∶2),
D)像士求保羅這樣的羅馬巡撫(徒13∶12),
E)像哥尼流這樣的軍官百夫長(徒10∶1,47),
F)有大權的總管銀庫的外國太監(徒8∶27),
G)猶太教的許多祭司等人(徒6∶7)。

C.甚至有希律王室顯貴人物。例如:

A)希律宮廷官員苦撒的妻子約亞拿(路8∶3),
B)希律王的義兄或義弟馬念(徒13∶1)。

2)馬念雖然貴爲王宮人士,但是在安提阿教會工作人員的名次排列上,卻在名不驚眾的聖徒西面與路求之後(徒13∶1)。雖然聖經認爲任何人不分貧富地位如何,只要接受耶穌的救恩,就可以成爲基督徒。但是擔任教會職務的人,必須信心堅定,愛心充足,生活上有好見證。聖經裏從來未曾講過,要請有權勢的人來負責教會工作。相反地,卻很注意教會工作人員的信道經歷與是否敬虔。例如:

A.管理教會事務的人,應當「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徒6∶3)。

B.作長老或監督的人,「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監督也必須在教會外有好名聲」(提前3∶1—7)。

C.作執事的人,「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貪不義之財,要有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女執事也是如此」(提前3∶8—11)。

3)耶穌的兄弟雅各,曾嚴厲斥責那些用世俗的眼光來區別信徒的教會領導人。他說:「不可按外貌待人。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的衣服也進去。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下邊。』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麼?」(雅2∶1—4)

照一般的情況,會員看見的會比訪客能看見的更加詳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