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南部一地,靠近以東。地名的意思是「護井娘娘」。以色列人分配地業時,原已劃歸猶大支派。後因其地域過大,改分給西緬支派。該支派共得到17座城以及附近村莊,直到巴拉比珥(書19:1-8)。此地又稱南地的拉瑪(Ramah in The Negev;書19:8)、「南地的拉末」或「巴力」。參「拉瑪4」。
照一般的情況,會員看見的會比訪客能看見的更加詳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