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地理辭典

返回

逃城(Cities of Refuge)

摩西和約書亞遵照耶和華吩咐,在利未支派所得的四十八城中分出六城,作為誤傷人命者的庇護所,即所謂「逃城」。六城中,約但河東岸和西岸各三城。約但河東岸的三座逃城是:比悉、基列拉末、哥蘭;約但河西岸的三座逃城是:基低斯、示劍、希伯侖。無論是以色列人、他們中的外人,以及寄居該地者,所有誤殺人者都可以逃到那裡,使其不會被仇人殺死。該城長老有責任收容,調查清楚後,那人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如系故意殺人,立即交付報血仇者處死;確屬誤殺,可判無罪,但必須支付罰金,並留在逃城,直到在任的大祭司死亡後才可回到故鄉。在此期間,誤殺人者一旦離開逃城,復仇者就有權殺他。(民35: 6-29;申41-43;書20:1-9)案:古以色列被殺者的近親屬有手刃兇犯、為親人復仇的義務,也是他對遺孀、遺孤和族人承擔的社會責任。蓄意殺人者必被治死(民35:19-21,31)。但現實中難免有誤傷、誤殺,為避免死者親屬尋機報仇,摩西律法中對誤殺者規定了有條件的保護,逃城是其主要內容。

關鍵詞: 約但河東 / 比悉 / 基列拉末 / 哥蘭 / 約但河西 / 基低斯 / 示劍 / 希伯侖

照一般的情況,會員看見的會比訪客能看見的更加詳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