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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16:1 如何能與列王記上16:8 和諧一致?

假如亞撒於主前911 年開始作猶大王,亞撒三十六年就應該是876 年或875 年(代 下16:1)。以色列王巴沙作王,由909-886 年,因此,巴沙若是在875 年在拉瑪 建做防禦工事的話。那時候,亞撒已死去約十一年了。由此看來,馬所拉的這兩 段經文明顯有衝突。下文題出兩個可能解決這問題的方法。

第一種方法:歷代志下16:1 的male-kut-t’Asa 並非指亞撒統治期間,而是「亞 撒之國」,意即南國猶大(亞撒是猶大王),以別於由北面十個支派組成的以色列 國。以色列分爲南北兩國,始于羅波安之時,即931 或930 年,於是,第36 年 即是主前895 年。因此,巴沙有可能在這一年攻擊猶大(參Leon Wood, IsraelHistory P.346,指出巴沙攻擊猶大之事,發生於亞撒第十六年或主前895 年)。照此推論,歷代志編者所抄錄的那份古老的猶大官方記錄,以九三一年爲 南北國分列之年,而代下16:1 的「三十六年」,乃由931 年開始計算。另外,15:19 的「三十五年」,亦由南北國分裂時開始計算。但自此以後,歷代志編者的選材, 似乎又再轉回以登基年記載時間的資料了。詹麥臣亦贊同這個觀點,他指出:「最 優良的聖經批評家都認爲這個日期(即代下16:1 的三十六年——譯按)應由南 北國分裂時開始計算,這一年剛好是亞撒的第十六年。這種計算年份的方法,極 可能得自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代上16:11);這位受聖靈感動的歷史家,選材自 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而寫成了歷代志。」(參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I:274)

為使這項推論的基礎更加穩固,在此要指出,被擄以後的書卷應用malekut 這個 字時,通常是指「王國」、「領域」,而不是指「統治」(參代下1:1,11:17,20:30; 尼9:35;帖1:14 等例子)。在歷代志上17:14,malekut 這字是用來代表屬於耶和 華的「國」:在以斯帖記1:2 及5:1,亦用以指波斯「王國」。然而,將這字置於 某王帝之前,而用以指這個王帝的先祖所創立的王國,這情況卻沒有再出現了。 事實上,代下16 章以後的經文,在記載日後猶大國的歷史時,malekut 這字再沒 有出現與15 及16 章之處相同的用法。這個問題使第一個解決方法遇上了難以解 決的難題。

至於第二個解決方法,由奇裡提出,他認爲代下16:1 的「三十六」及15:19「三 十五」,都是手民之誤的結果:前者應該是「十六」,後者是「十五」(參Keil and Del1tzsch,)Chronicles,pp.366-67)。假如原稿將「十六」的讀音全部記下(sissah 'asar),就不可能與「三十六混淆(selosim wases)。但經文若以希伯來字母記數方 式來記載這個數位(並非埃及伊裏芬丁蒲草紙的記數方式),「十六」就極容易與 「三十六」混淆。因爲在主前第七世紀開始,代表「十」的字母yod,與代表「三 十」的字母lamed 非常相似。只要原稿有小小污點或破損,抄寫員就極容易將 yod 寫成lamed,結果,出現了二十年的時間差距。這個錯誤之所以産生,極可 能是代下15:19 首先被抄錯了(將原來的「十五」誤看爲「三十五」);當這位抄 寫員(或稍後時期的另一位)抄至十六章一節時,便誤以爲「十六」是「三十六」 之誤(因為15:19 已被改寫為「三十五」),於是,他便在自己那份抄本中將「十 六」改為「三十六」。

假如奇裡的解釋正確,代下15:19 與16:1 兩個數位所出現的錯誤,就與王下18:1 的問題相似。在列王紀下的情況裏,各方面證據都顯示「希西家王十四年」應修 改爲「希西家王二十四年」。另外一個例子是代下36:9 與王下24:8,前者記載約 雅斤登位元時只有八歲,後者則指他那時已有十八歲。還有一個例子,代下22:2 指出約蘭的兒子亞哈謝於四十二歲開始作王,但王下8:26 卻記載他開始作王時 是二十二歲(這可能是更正確的數位)。

本文選自 艾基新著,《聖經難題彙編》(香港:角聲,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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