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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所指何人?

經文:來6:4〜8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遒理, 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 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本段是聖經中著名的難解經文,有相當多的神學爭論, 不少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學者引出這段經文來作為他們的支持。解釋這段經文主要的關鍵乃是找出這段經文的對象,是已經相信主的人、或是還沒有信的人。

若果他們是信徒,那就會產生一次得救非永遠得救的可能性,除非你把經文當作警吿的話。但來6:6的「若是」是原文沒有的,翻譯的人一定贊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當看到有這個「一次得救非永遠得救的可能性」,就把「若是」放進去,連點也不加在旁邊,以為這樣就解決困難了。

可是和合本來6:4〜6,一共有六個動詞(來6:5下「覺悟」是補字,原文沒有,應是五個分詞〔形動詞〕),完全是同一類型,都是講「已經」的經歷(蒙光照、嘗天恩、有分聖靈、嘗善道,覺悟來世權能、離棄道理、「道理」原文也沒有),這些都是他們已有的經歷。而這樣子的人離棄了真道,不管他們曾經蒙多大的光照,嘗過多大的天恩,聖靈雖曾感動過他們,但因為他們仍然離棄,那就沒辦法可以得救了。所以本段應該不是對信徒講的,乃是對聽過福音、明白真道,拒絕真理的猶太人講的。希伯來書的作者看見很多自己的同胞,他們已經有了以上之經歷,並指出他們既然在信徒群體當中,應早已明白誰是救贖主,甚麼是救 贖之道,現在他們心懷二意,拒絕這唯一的救主,那就再沒有救法了。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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