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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6:26-27,還有16:30-35 ,是否指出有一個摩西傳記的作家,而不是摩西本人?

出埃及記6:14-27是一段很長的經文,記載雅各十二個兒子中首三個的名字,以 及這三個兒子的第一代後人,在出埃及記記錄族譜的時候,這些後人便成爲多個 次支派的宗祖。然而,整段經文的注意力集中在利未的祭司譜系和摩西亞倫的身 上。這段經文完結時,作出如下的記述:「耶和華說,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軍 隊從埃及地領出來,這是對亞倫摩西說的。對埃及王法老說,要將以色列人從埃 及領出來的,就是這摩西亞倫。」(26-27 節)從這段經文裏所記載的命令看來, 像出於歷史學家而不是摩西自己的回憶,最低限度,大部份非福音派及自由派的 聖經批評學者都抱著這樣的態度。

然而,對於一個比較文學的專家來說,作者利用第三身單數來描寫自己的事 , 是早已建立了的文學上的習慣;至於是否應用此方法,則視乎這篇作品的類型而 定。有某些類型的作品(諸如個人的自傳),常會用第一身單數來描寫自傳中的 主角,但屬於歷史類型的作品又有不同,這類型的作品通常會用第三身單數來描 迹 寫實錄?的每一個人物,縱然是作者有參與文中所記述的事 ,他也會用第三身 單數來描寫自己。

關於埃及多個王帝及其功 的歷史記錄,通常都用第三身單數來描寫,只有當直 接引述法老的話時是例外。希臘歷史學家色諾芬(Xenophon)在其作品 Anabasis 中,特別用第三身單數稱呼自己。同樣地,猶流該撒(Julius Caesar )在其作品 Gallic Wars 及Civil Wars中,亦採用上述方法。然而,我們沒有懷疑色諾芬及猶 流該撒是上述作品的作者。

而且,假如這段族譜的作者突然將自己加插入族譜之內,將出埃及記6:25-26的 「摩西亞倫」改寫爲「我們」,這必會令希伯來讀者大爲訝異(今天的讀者亦會 驚訝)。將第一人稱突然加插入這一類客觀的記載內,再沒有比這種描寫方法更 古怪的了。由此看來,經文記載摩西亞倫的名字,是要配合歷史記錄的一貫風格, 所以不能以此作爲證據來攻擊摩西的作者身份。

出埃及記16:33-34 如此記載:「摩西對亞倫說,你拿一個罐子,盛滿一俄梅珥嗎 哪……耶和華怎麽吩咐摩西,亞倫就怎麽行…… 」。原則與上文所提及的相同。 一般的歷史學者(特別是那些不像埃及或米所波大米的王那麽好大喜功的學 者),在描述自己也有參與其中的行動時,都會用像本段經文一樣的客觀方式。 摩西是在寫一份對整個民族都有益處的官方記錄,他沒有企圖將這份記錄當作標 榜自己的個人回憶錄。

本文選自 艾基新著,《聖經難題彙編》(香港:角聲,1987)

關鍵詞: 雅各 / 十二個兒子 / 首三個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