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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出埃及記 13:40 說:「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但創世記 15:13,神對亞怕拉罕所說的卻是:「...... 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其中相差三十年 的年日,應怎樣解釋?
乙、四百年或四百三十年應從何時算起?

這兩個問題,是有些關聯的。在此提出兩種解釋以供參考:

第一種解釋: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年日,應從雅各家到埃及時算起。因爲聖經說: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 隊 都從埃及地出來了。」(出 12:40-41 )注意「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證 明不住在埃及的年日,不應算在內。例如亞伯拉罕在迦南寄居的年日,就不應 算 况 在其中。 且以色列全家初到埃及時,僅有七十餘人,但到了他們出埃及時,僅 打仗的壯丁便有六十余萬,實際人口應在二百餘萬上下。這樣,若這四百年,或 四百三十年,是從亞伯拉罕住迦南時算起,則以色人住在埃及的實際年日只不過 二百一十餘年。在這麽短的時期中,人口似乎不可能增加得這麼快。

至於「四百年」和「四百三十年」的不同記載,只不過是兩種不同的講法而已--整數的講法和準確的講法-- 四百三十年則只是指實際的年日;四百年則只是一種 大約講一個整數的講法。在遙遠的歷史中,以每一百年爲一個整數的講法是普通 的習慣,並不算爲錯誤。

第二種解釋: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年日應包括亞伯拉罕住迦南的年日。因加拉太 書3:17 記載使徒保羅辯解律法之約與應許之約的關係時,是以應許之約為根 據,指出律法之約是在應許之約以後四百三十年。所謂應許之約,顯然是指神與 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創 17 章),而律法之約則指摩西在西乃山下 爲以色列人與神 立約的事。這說明了,從亞伯拉罕與神立約,到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西乃曠野與 神立約這期間,只能有四百三十年的歷史;換言之,這四百三十年,必須包括亞 伯拉罕 寄居迦南的日子在內。

又按出6:16-20可知摩西的父親是暗蘭,暗蘭的父親是哥轄,哥轄的父親是利未。 換言之,摩西是利未的曾孫。從雅各下埃及至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只經過四 代。這四代是不可能有四百多年那麽長久的。

但為甚麼以色列人幷 却 沒有在埃及住滿四百三十年,而聖經 算他們是四百三十 年?因聖經在此所注重的是以色列人「寄居」的日子,按創 15:13-14 ;出 2:22 ; 徒7:6 卻提及「寄居」,亞伯拉罕在迦南的年日,實際上也是「寄居」,並未承受 迦南地。

至於「四百年」和「四百三十年」的差別,可能只是計算上的不同:

1. 四百三十年的計算是:
(1) 從亞伯拉罕進迦南到以撒出生共 25 年(創12:4 ,21:5 )。
(2) 從以撒出生至雅各出生共60 年(創 25:26)。
(3) 從雅各出生至雅各下埃及共130 年(創47:9 )。 所以,從亞伯拉罕蒙召,至雅各家下埃及的年數應爲25 加60 再加 130,即 215 年。而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實際年數是四百三十减二百十五等于二百十五 年。

2. 四百年的計算是:不從亞拉伯罕蒙召算起,而從亞伯拉罕生以撒後,以撒 斷奶時算起。因創世記 15 章神對亞伯拉罕所說的是關乎他的後裔的事,這 樣,當然 可以不把亞伯拉罕自己算在內,而從以撒算起了。這樣在 430 年 中,減去亞伯拉罕到迦南至以撒斷奶的年數(約 30 年)即為四百年。

本文選自 陳終道著,《聖經問題解答》(香港:天道出版社)

關鍵詞: 四百三十年 / 四百年 / 寄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