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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創造天地萬物,神又是誰造的?(創1:1~2:1)

神的存在和來源,本是一個奧秘的問題,原非我們人類有限的智慧所能蠡測和 瞭解的(傳 3:11 )。譬如說,像時間的起頭或末了,以及廣闊無垠的空間界限, 這都不是我們人的頭腦所能想像的。聖經上說:「深哉!…神的蹤迹何其難 尋!」(羅 11:33)「你考察,就能測透神 麽?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麽?他的智 慧高於天,你還能作什麽?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什麽?」「神爲大,我們不能 全知,他的年數不能測度。」(伯11:7-8 ;36:26;參 37:23)由此可見,神是何 等的奇妙偉大,有限的人實在無法瞭解無限的神,但並不能因此否認神的存 在。因爲神曾經藉著聖經已將這奧秘的事,一一 啟示出來(摩3:7),能使我們 有所認識和相信。如下:

1. 「我是自有永有的。」(出 3:14 )「惟耶和華是真神,是活神,是永遠的 王……」(耶 10:10)。「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 永遠,你是神」(詩90:2 ),「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 用聰明鋪張穹蒼」(耶10:12)。這些啟示告訴我們,神是無始無終永活的 神,他不是被造或受造之物,也不是被生的,乃是一位大有能力的造物之 主,是獨一無二的真神(申 6:4;4:35 ;提前 2:5;可 12:29,32 )。

2. 「神是個靈。」(約 4:24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 爲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 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 1:19-20) 因爲神是個靈,所以他是沒有形狀,沒有質量,沒有體積大小之分,不受空 間時間限制。他既是純靈無質的,所以人不能憑著視覺、觸覺、及任何感官 的作用,去認識這一位元無限的神。(申 4:15 ;伯 23:8-9 ;詩 138:78 )他的 事原是要顯明在人心裏,人用心靈和誠實去認識神,必然知道神的存在,看 見神的榮美。

我們由這以上兩點所舉的經文顯示,人從內心就有宗教信仰的觀念,知道 有神。人有良心,有道德的情操觀念,有永生的企求,在人的心靈深處, 無不覺得有神的存在。人若違反天良犯罪行事,就會覺得內心受到神無形 的制裁而恐懼不安,所謂「內咎神明」。這是自我經驗有神的明證。另一 方面,人從外存的明證,就是藉著神的創造,大至天體宇宙與世界萬物, 小至原子與電子,無不使人明白乃神造化之工,乃神的榮耀與作爲(詩 19:1-5 ;徒 14:15 下-17 ;伯 12:7-10;伯 28:25-26 ;37:3-5 ,15 )。

有些人說,看不見神,摸不著神,所以沒有神,不能相信神的存在,這種 論調是不合理的。試問磁性與電力,誰能看見呢?但由其所産生的吸力與 能力推其原因,便可以承認那些無形無像之物,確確實實是存在的。又如 無聲無色無味的空氣,雖早已存在空間,但直到四百多年前,才被義大利 天文學家伽利略(Galileo 1564-1462)所發現。再如科學家告訴我們,人用 肉眼來看宇宙,不過是由六千個小星相織而成;若用美國巴拿馬山上五公 尺直徑的天文望遠鏡來觀察,則可看見十一億光年範圍之內,共有三百個 相當於銀河系的星系,每個星系內約有恒星五百億之多,其中有些要比太 陽大過萬倍,光度強過千倍。而且就各天體星球運行的秩序、角度、速 度、距離來說,各循軌道轉動,絲毫不亂。這樣看來,天地之廣,無奇不 有;宇宙之大,浩瀚無垠,令人無法測度。天體的運轉,如此奇妙而有規 律,已使我們歎爲觀止,豈可因看不見,摸不著神而不相信確有一位超然 的神,否認他的存在麽!?

3. 神是一位無所不在(耶 23:23-24 ;太 18:20),無所不知(詩 139:2-3;約壹 3:20 ),無所不能(太 19:26;伯42:2 ;詩33:6-19),至大無比的神(賽 66:1 ;來 1:3)。有許多人類學家曾經宣告,在原始時代的各民族當中,普 遍地都是相信一位最高的神,即所謂原始的一神主義(Original Monotheism),這也就是聖經所說,人類最初只有一位真神的信仰(出 20:3 ,申 6:4,提前 2:5)。雖然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神,但已藉著父(神)懷 裏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將他表明出來(約1:18 )。耶穌曾親自對信他的人 說:「我與父原爲一。」「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因爲我本是 出於神。」(約10:30;8:19-42)使徒保羅說:「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 不以爲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 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前 3:16 )所以基督就是神榮耀所發的光 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1:3),我們老是用信心來接受這一位超自然的 神,則他必會讓我們真正的認識他。

總而言之,沒有信心,就不能知道神的永恒存在性;有了信心,就能覺察到神 是宇宙萬有的創造者,而不是被造的;他是自有永有,亙古常有,無始無終, 無所不能的神。我們基於這個信心,來作爲我們思想信仰的終極。況且他已藉 著耶穌基督,成爲人身,來到世上,使人可以看見神一切的榮美與偉大。我們 若是愈與耶穌親近,用心靈與誠實和神相交,則對於神的認識與永存性,就不 致懷疑,一切疑難問題,都必然迎刃而解。況且凡相信神的人,都有盼望在來 世裏,完全明白神一切的奧秘!(參林前13:9-12;來6:5;路 18:30)

本文選自 李道生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下》(香港:浸會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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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創造 / 自有永有 / 神是個靈 / 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