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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約中的以色列人豈不是藉著順服神而得救嗎?他們是否不用憑信心來盼望那 要來的救贖主?有那些經文顯示對救贖主來臨的信心是他們得救所必須的?

從創世記至啟示錄,聖經都顯出沒有人能憑著自己的好行爲而得救贖,要得救就必 須相信神的應許。只有在伊甸園內,救贖是基於順服神,而神警告始祖說,若違背 他的命令便會死:「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爲你吃的日子必定 死。」(創2:17 )據創世記 3 章的記載,這項命令被亞當與夏娃破壞了,他們受撒但試探及欺騙。於是,神判定他們的罪:「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 3:19 )。由這時開始,沒有人能藉順服而得救——除卻那被贖的族類,他們因著對基督買贖的信心而得救,而基督因順服神而作出的事,便支付了他們得救贖的代 價。

舊約與新約無疑都強調順服,在出埃及記19:5 ,神應許以色列人:「如今,你們 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然而,這個應許 絕不是說除了信心以外,還有另一條路可到達天堂。與此相反,這應許是向一班已 爲自己的罪悔改的人發出,他們早已信從了神。順服是信心的明證,或是信心所結 的果子。不是蘋果使長出它的樹成爲蘋果樹,而是蘋果樹使它的果子成爲蘋果。耶 穌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6 )換句話說,葡萄只 能從葡萄樹上長出,荊棘長不出葡萄,無花果也只能在無花果樹上生長,而不是由 蒺藜生長出來的。因此,順服是信心所産生的必然及自然産生的後果,但聖經從沒 有指出順服可以代替信心。

要在此一提的是,亞當及夏娃在初時已教導兒子,必須爲自己所犯的罪向神獻祭。 因此,亞伯在自己的壇上,向神獻上帶血的祭物而被接納——亞伯這個信心的行 動,預表了以後在各各他獻上的贖罪祭。希伯來書 11:4 清楚指出亞伯獻祭的含 義:「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他雖死了,卻因這信仍 舊說話。」創世記15:6 記載,亞伯拉罕信神,神便算他爲義。羅馬書4:13 告訴我 們:「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法律,乃是因信而得的 義。」

出埃及記19:5 的應許,是對摩西那世代的人而發的,他們不會不懂得救贖只可憑 信心這個原則。第20 章記載十誡的經文,首次帶出了有關獻祭崇拜的幾項指示: 「你要爲我築土壇,在上面以牛羊獻爲燔祭,和平安祭。」(出20:24)每項獻祭 所蘊含的原則是:本來是無辜的動物犧牲了,代替那有罪的信徒贖命。人能夠被神 赦罪的唯一方法,就是悔改及相信,而不是順服。

希伯來書10:4 指著舊約的赦罪方法而宣告說:「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 罪。」在此之前,9:11-12 記載著:「但現在基督已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 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 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 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那麽,這帶血的贖罪祭的利益如何帶給罪人呢?無論在十字架之前或以後,罪人也 只能憑著信心而獲益,並不是靠順服或善功。聖經宣稱:「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 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8)是那一種信心呢?難道是 虛假的信心,背叛神已經顯明了的旨意,又被罪及自我捆綁嗎?當然不是了!只有 藉著又真又活的信心,人才得救贖。這種又真又活的信心,必須出自完全尊基督爲 主,並結出屬神生命的果子——真正順服的生命,其基礎在於將身、心、靈完全獻 上(羅12:1 )。

從這個觀點,我們明白舊約先知發自至誠的要求人順服:「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吃 地上的美物。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賽1:19-20)耶穌提出的 要求也與此相似:「你們爲什麽稱呼我主阿,主阿,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 6:46 )使徒也持相同意見:「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感謝神,因爲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6:11-12、17-18)

本文選自 艾基新著,《聖經難題彙編》(香港:角聲,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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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塵土 / 順服神 / 夏娃 / 信心 / 救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