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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當與夏娃得救嗎?他們墮落後,當神用動物的毛皮作衣服給他們時,有沒有教 導他們關於血的犧牲及救贖?亞當是否他的家庭大祭司?

最先被神赦免罪過的人,無疑是亞當與夏娃。雖然沒有清楚地說出來,但創世記 3:9-21 預設了他們的悔改及被神赦免。從聖經所記載亞當與夏娃的說話可知,他 們吃了禁果,但托詞推諉,逃避負上個人的責任——亞當將責任推在夏娃身上, 夏娃卻歸咎於蛇;但亞當與夏娃都承認自己破壞了對神的承諾。

雖然本章聖經沒有記載他們真誠並完全地承認自己的罪過及 爲罪悔改,然而,神 懲罰他們的方式受制於赦罪與恩典。夏娃將受到生産的苦楚,且要從屬於丈夫, 亞當要吃盡苦頭才可從土地裏得物産以維持生計,身體亦面臨永遠的死亡。神沒 有斥拒他們,或讓他們受當得的懲罰,但神出於愛的動機;使他們生活在懲戒的 紀律下。神顯示他的目的;他要作爲一個有益的忠告者,提醒他們以往的不信, 使他們知道要將神設在生命的首位。

因爲創世記 3:15 記載神首次宣告彌賽亞的來臨:「他(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 你(撒但的蛇)要傷他的腳跟」。所以,我們似乎可以合理地下結論說:在神爲 亞當與夏娃做衣服,遮掩他們赤裸的身體時,已告知他們有關無辜者替有罪的死 這項犧牲行動的重要性。毫無疑問,亞當會將自己對這種帶血犧牲的救贖行動的 理解,傳遞給他的兒子。因爲我們很清楚亞當的次子亞伯是個真信徒,亞當告訴 他關於代贖的意義,他殺一隻無罪的羊獻在自己的壇上,便是代贖行動的象徵(創 4:4)。

該隱和亞伯似乎是直接在自己的壇上獻祭,自己爲獻上的供物負責,聖經也沒有 記載亞當以祭司身份來幫他們獻祭。該隱將植物,獻給神,這項行動該從未得到 父親的允准。因爲該隱企圖在不帶著救贖的血這情況下接近神,而亞當絕不會允 准一項被神咒詛的行動;(創 4:5)。

因此,我們可以下結論說,亞當夏娃是最先理解在神的恩典裡憑信心得救的人 類;而亞伯是第一個得救後(在救贖的狀況下)死亡的人,他比父親早死 800 年以上(創 5:3-5)。

在下結論時,我們必須作一個最後的評論。福音書從未記載耶穌親吻母親,但我 們能否就此而下結論,說耶穌從沒有這樣做呢?由此看來,雖然聖經沒有記載亞 當因 爲自己的罪而自責及憂傷。然而,若我們因此而推論亞當在世930 年的日子 裏,沒有向神表達他發自至誠的悔改,就可算不公平了。

本文選自 艾基新著,《聖經難題彙編》(香港:角聲,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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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墮落 / 亞當 / 夏娃 / 得救 / 大祭司 / 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