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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約聖經中,是否有經文顯示古代的以色列人擁有著天堂的盼望?

若認爲在舊約裏神的子民沒有對天堂的盼望,就是錯誤了。根據創世記 5:24 的 記載,以諾的一生都敬畏神,後來被神取去(laqah) 這節經文的含意很明顯:由 那時開始,以諾便在神面前了(來 11:5 更肯定了這種意見:「以諾因著信被接去, 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爲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因此,以諾並沒有死去, 而是直接去到神面前)。

我們從約伯記可看出,雖然族長約伯的情緒極度低落,一點也不振作,但在說以 下一句話時,仍可顯出他的信心——「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照 原書翻譯是[在我肉體內])得見神[在前一節(19:25),神剛被指爲約伯的救贖 主( go'el)] 」(伯 19:26)。(翻譯作「在我肉體之外」,與前置詞 min[由]的用法不符;在約伯記的其他經文裡,這個前置詞與動詞「看」一起使用;本節經文的 「看」,原文是 hazah,而較常用以代表「看」的是 ra'ah ,無論前者及後者,都 與min連在一起用。在舊約的其他經文中,min都是指人藉以向外觀望的那一點。)

在詩篇裏,大衛及其承繼者都提供了一些經文,暗示了人將來與神在一起的生 命。詩篇1:5 也肯定說不敬虔者和罪人「必站立不住……在義人的會中」,暗指 有一個最後審判,定人的罪或接納人。假如人在地上的生命過去後,只會留下一 堆腐朽的骸骨,這句詩文又有何意義呢?詩篇 16:10提及對於肉身復活的盼望(可 以清楚地應用於形容基督的復活,參徒 2:27 、31 )。及後,又堅定地說:「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16:11)本節經文用以代表「永遠」的希伯來文是 nesah;由其他有關這字的經文看來,Nesah 不能簡單地解作「我在世上的生命中止了」。反之,其含意很清楚—— 在墳墓的另一邊有永恒的存在。詩篇 49:15 亦有如下記載:「只是神必救贖我……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 必收納我[laqah,或帶走我] 。這節經文好像在表達一種信念;神不只會保護詩 人,免他英年早逝;他更會永遠生存著,與神在一起。這與惡人及對屬靈事愚昧 的人剛好相反,他們最終的居所就是陰間(參 10-14 節)。詩篇73:24 亦表達了 相同的信心:「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ahar) 必接(laqah)我到(或『與』)榮耀裏。」

轉而查察先知書,我們會發現以賽亞書25:8 與本文論述的主題有關,是值得注 意的一段:「他已吞滅死亡直到永遠,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淚水,又除掉 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因爲這是耶和華說的。」以賽亞書 26:19 再次提及「死人 要復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 地也要交出死人來」。將 這段經文與但以理書12:2 相比:「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複醒,其中有得永生 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據太 25:46 的記載,耶穌也曾間接地引用這節 經文,而在馬太福音處的上文下理與人死後生命有關。)但以理書 12:13 向但以 理個人發出以下的祝福應許:「你必安歇。到了末期,你必起來,享受你的福份。」

從以上引述的經文看來,舊約聖經無疑記載有一些肯定的教訓,與信徒死後的生 命有關,他們會得到神自己的照顧,甚或是在神的面前。

新約聖經亦有這方面的證據,基督堅持說亞伯拉罕看到基督來到這世上的日子, 就歡歡喜喜(約 8:56 )。此外,亞伯拉罕仰望一座在天的城,這城是「神所經營 所建造的」(來 11:10)。但在此要加插提出,除了一小撮例外的人(如以諾、摩 西和以利亞),其餘絕大部份已被救贖的子民,都要等待各各他救贖代價付出以 後,才被高舉到神滿有榮耀的面前(參太27:52;弗4:8;來11:39-40 )。因此, 關於被救贖者在天堂榮耀裡的喜樂情況,留待新約時才作較詳細而生動的描寫, 就較 爲恰當了。

本文選自 艾基新著,《聖經難題彙編》(香港:角聲,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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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天堂 / 盼望 / 榮耀 / 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