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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5:32 說:「挪亞五百歲生了閃、含、雅弗。」是否表示挪亞是同一年之內 生了三個兒子?否則聖經的記載是不準確?再者,6:3 說:「耶和華說:人既屬 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注意 這一百二十年若與5:32 合起來計算,則神用洪水滅世時挪亞應 爲六百二十歲; 但創世記7:11 卻說挪亞進方舟的時候是「六百歲」,這又如何解釋?

1. 「挪亞五百歲生了閃、含、雅弗。」意即挪亞五百歲那年開始生了其中的 一個兒子,後又再生其餘的兩個兒子。幷非說挪亞五百歲那一年,連續生 了三個兒子。

再者:按創11:10,洪水後二年閃是一百歲,可見挪亞是五百零二歲生閃的。 若「五百歲」是一個準確的數位,不是大約的數位,則長子不會是閃,更 可能是雅弗,因按創 10:2,6,21 ;代上 1:5,8,17 雅弗的名字都列在最先。而創 10:21 之「雅弗的哥哥閃」應譯作「雅弗的兄弟閃」。但若「五百歲」是一 個大約的數位,則較可能閃是長子。

2. 我們不能盲目地憑著聖經中一切有關數位的記載是否準確,以衡量聖經的 記載是否準確。因爲 却 聖經中的數位,有些是準確的記載,有些 只是大概 的記載。倘若 一段經文,它的本意是要作一種數目字上的精確記錄,我們 引用以證明聖經的準確性固然是好的;但若一段經文,它的本意幷非要作 却 精確的數目字記錄,我們 以同 樣的原則衡量它便不合理了!

3. 創6:3:「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這「一百二十年」未必是從 挪亞五百歲那一年開始計算的。換言之,創6:3 的事,未必是按照聖經記載 的次序發生在創 5:32 之後的。反之,它倒應當按照時間的次序,發生在挪 亞五百歲之前;也就是發生在挪亞未生「閃、合、雅弗」之前二十年。

本文選自 陳終道著,《聖經問題解答》(香港:天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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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挪亞 /// 雅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