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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6:7 記載神的說話:「我要將……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 都從地上除滅,因爲我造他們後悔了。」上述記載似乎與我們普遍接納了的觀念 不和諧,據我們理解,神不會(亦毋須)爲任何事情後悔,因爲他已預先知道創 造的後果。此外,上述經文的「他」似乎包括人類及動物;動物又做了什麽,以 至被神厭惡呢?

神有超越一切的全知,會預先知道所有事情,而任何事情的發生都不能使他詫 異。然而,我們也不能據此推論說神沒有情感,或說他對受造物的罪惡悖逆行爲 沒有反應。聖經從未形容神是麻木的,不會有憂傷或憤怒。反之,聖經給予我們 的印象剛好相反。因爲他是慈愛的神,甚至照顧並深深關懷亞當這個不討人喜歡 的孩子;亞當曾經漠視神那恩慈的應許,亦疏忽了他的恩典。

在挪亞時代,人類深陷於敗壞墮落的境況中,與神的聖潔公義背道而馳。而神以 他要求人公義和聖潔爲原則,向這些極度墮落污穢的人作出反應。洪水以前的人 類成爲道德敗壞的邪惡世代,於是神便爲他創造出這等樣的人而憂傷。「耶和華 就後悔」(希伯來文是 wayyinnahem,是 naham 的起因詞),肯定是在某一程度上神人同性的說法,用相似於人的情感去表達神對於罪的反應(正如聖經記載神有 手、眼或口一樣,似乎神擁有身體及各部分的器官)。

經文的含義,當然不會是神因爲沒有期待或認爲這些事情會發生而驚訝,因爲對 於一位全知的神來說,這是不可能的。然而,他對於人性的反應,會因著他對人 性的感覺改變了而作出適應或修正。因爲人類非常愚拙地地抗拒及藐視神,所以 神亦要拒絕他們。當時的人對神的態度改變了,而神對他們的態度亦相對地修 改,這種態度的改變由希伯來文 nilam 表達出來(niham 意即「後悔」,「因…… 而憂傷」,「對…… 的態度改變了」)。

在約拿時代的情況也是一樣,聖經記載神後悔(niham)向尼尼微城作出的審判, 因爲他發覺在約拿傳道之後,尼尼微人誠懇衷心地後悔。他們對神的態度改變 了,而神對他們的態度亦相應地作出適當的修正。因此,在約拿深感厭惡之下, 神容許四十天的光陰溜走,延遲施行對尼尼微人的審判。由此顯出,當人回轉向 神,悔改並向他呼求時,神便會由嚴厲的態度轉爲憐憫恩慈。

神已向約民宣示了的立約目的,在這方面來說,神事實上不會悔改。正如先知巴 蘭指出:「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 他發言豈不成就呢。」(民 23:19)這段經文的上文下理與神對以色列人的祝福有 關,這祝福是神恒久保持的目的。雖然摩押王巴勒圖謀不軌,賄賂耶和華神的先 知,企圖使他咒詛希伯來民族。在這情況下,神事實上沒有後悔。

至於飛鳥及走獸方面,創世記6:7 的上文下理沒有提及它們觸怒神,或使神不悅。 因此,我們若解釋這句經文的意思,說審判是向著它們而發的,正如向邪惡人類 而發的一樣,就會不公平。因此,野獸被毀滅顯然是洪水必然引致的結果,洪水 不只會滅絕人類,還使那些與人類生活於同一環境裏的野獸死亡。由此看來,本 段經文所指的「他們」,其真正含意是「人」(希伯來文 ha'adam),意即人類,而不是連同人類一起被列出的飛鳥及走獸。事實上,神命令挪亞將各種動物都保存 最少一對,使它們日後可以繁衍;由此看來,神關心所有飛鳥及走獸昆蟲的安全。

本文選自 艾基新著,《聖經難題彙編》(香港:角聲,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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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後悔 / 挪亞 / 道德敗壞 / 洪水 / 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