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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得了長子的名分和祝福合神旨意麼?(創25:31-34 ;27:26-30 )

猶太人長子的名分,通常是有較好的地位,和較多的遺産。他們得了長子名分, 可有幾種益處:如得到父親的祝福,管家的權柄(撒上20:29),雙分的家業(申 21:15-17 ),全家祭司的尊榮等。以掃是頭生的,本來是以撒的法定繼承人,以 及神對亞伯拉罕之應許的承受人。然而,因爲神在利百加懷孕、雙生子待産之時, 就已知道他們各人的性格,所以預先暗示利百加,說到「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23);就是要揀選雅各作那美好 産業的繼承者。神往往揀選次子而不揀選長子, 無非是要顯明這是出於神的恩(參21:10-13 ;25:23;48:17-20 ;代上 5:1-2;撒 上16:6-7 ,10-12)。以掃卻爲了貪喝一碗紅豆湯,而輕看他長子的名分,把這名 分賣了給雅各(29-40;來 12:16-17 ;腓 3:19 )。這事對雅各來說,他渴慕長子的 名分,乃是值得嘉許的,也顯明了神所揀選的旨意(羅 9:10-13;瑪 1:2-3),應 驗了神的預言(創 25:23)。在亞伯拉罕的諸子中,只有以撒算是他的兒子。在以 撒的二子中,神棄絕了以掃,而揀選了雅各(來 12:17;羅 9:13 )。到了雅各時, 這種揀選的事便告終止,所有雅各的後裔都算是神的選民了。

然而,雅各得了他父親的祝福,乃是用欺騙的方法作成的,曾全家也應該承當這 種錯誤(27:1-40 )。現在雅各既已從以掃手中買得了這長子的名分(25:31-34 ), 他所需要的,乃是他父親以撒的承認和祝福。這事雖然也是用欺騙的方法得到, 但就雅各作這事的前因後果而論,未嘗不是沒有神的定旨。雅各起初要得長子的 名分,也可說是一種高尚的志願;以後他雖出此下策,而得了祝福,可是他爲此 已付上了很大的代價,受了嚴重的苦難的磨煉(27:41-33:17 )。神並不是要顯明 他自己的偏向,乃是要爲那整個的世界命脈和後嗣建立一個根基(羅9:10-13)。 他深知雅各適合於這個目的,因而在他們兄弟還沒有誕生之前,就作了這個揀選 (25:23),並以他的祝福來應許雅各以後的權柄和地位(27:28-29 )。

由此可見,他們全家雖然各憑私意而行,但總歸是成全了神的旨意(賽 14:24)。

本文選自 李道生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下》(香港:浸會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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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雅各 / 長子名分 / 祝福 / 以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