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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加5:2
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
在加拉太書裡,保羅一直強調「因信稱義」的道理,人的得救不是因有割禮,或因遵守律法(加2:21),而是因信基督為人代死的功勞。故此,他在加5:2直截了當地宣吿,「我保羅吿訴你們」(加5:2上),這是一個權威性的宣稱,是以自己作為神的僕人而作的宣示,不是朋友對朋友的勸言,正如林後10:1的用途。
接著他指出,「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加5:2上)。查「若」字(ean)與「受割禮」(peritemest,假設式語態字subjunctivse)在一起,這組合在文法上構成「第三類別條件句子」(third condition),表示還未發生的事。此處保羅不是對猶太人説話,而是針對外邦信徒,倘若他們認為割禮能建立、增加或促成他們與神的正確關係,這樣基督在十架上為世人代死的功效便全然無作用了,因為人的得救全是主基督的工作,人一點也不用參與(如守律法、受割禮),這全是神的恩典,藉著人的信,便賜予世人。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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