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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以為主在這裡的回答就是告訴少年的官如何得永生的方法。其實主在這裡 並不是叫這少年人憑守誡命去得永生,雖然少年人所問的是該作甚麼善事才可以 承受永生,這是因為他不知道行善和得永生是兩件事,所以把兩個問題合在一起 問。但主耶穌知道行善和得永生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做善事是人當然的本分, 不能拿來當作甚麼功績換取永生。得永生乃是憑主耶穌贖罪的功勞,用信心接受 他的恩典而得著的。所以主耶穌回答他的問題時,就把它分作兩部份來同答。主 首先回答他如果想作甚麼善事,就可以守誠命;然後才回答如果要得永生就要 跟從主。
在這段的解釋中,最大的困難就是太19:17 中,主回答少年的官說:「你若要進 入永生,就當遵守誠命。」既然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這不就是說要守 誡命才能得永生嗎?但原文太19:17 的「永生」,沒有「永」字,就是生命的意 思(zwen)而太19 章16 節少年的官問主說:「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這永生原文有一個「永」字眼在「生」的後面(zwenaiwnion),就是永遠的生命 的意思。生命是和死亡相對,像善與惡相對,生命代表善的方面,死亡代表惡的 方面,所以主的回答乃是關乎行善方面的問題,如果你要進入善的方面,生命方 面,不是死亡方面,就當遵守誠命。按(可10:18-19;路18:19-20)都是在"除 了神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的之後,主就緊接著說:「誡命你是曉得的,就如......」 這種語氣顯示主以為這少年若要作善事來求得永生的話,實在無需再求問主該作 什麽,因為誡命他已知道,就去守誡命好了,何需多問?但這少年既自以為從小 都已經遵守了一切誡命,卻還未得著永生,那麼你就該知道,是否可以憑守誡命 來得永生了。
再者,如果主真是要這少年人憑守誠命來得永生,主怎能不提十誡中的前四誡? 例如第一誠所說:「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這豈是一個守誡命的人所能 輕忽的誡命?反之,主在這裡所提的,却是關乎道德方面的誡命。顯然,主的回 答只是關乎行善的問題,不是得永生的問題。還有,主若果真是要這個少年人守 誠命以得永生,則當這個少年人回答主說這一切他從小都遵守了之後,主就應該 對他說,你已經可以承受永生了,而不應該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否則,豈 不是主有點不誠實麼?但既然這少年說他已經從小都遵守了一切誡命之後,主 仍說他還缺少一件,就是要變賣所有的......跟從主,就顯見主認爲縱使這少年人 守了一切誡命還未能得著永生。
誡命不是不好,但對於還沒有得著永生的人毫無用處。正如我們教訓人應該孝敬 父母、愛人如己、忠誠信實......這都是好的;但如果我們教訓一個死人要孝敬父 母......有甚麼用處?我們能叫一個死人憑做好事、守誡命以使他復活麼?如果要 一個死人去守誡命才能復活,這就等于叫他永遠死亡,我們除非先使那個死人復 活,然後才能叫他去守誡命、做好事......對靈性死了的人,也是如此。
本文選自 陳終道著,《聖經問題解答》(香港:天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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