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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可隨便破壞的嗎?

經文:可2:27〜28
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守安息日是律法的一部分,不可隨意破壞,否則便是「無法無天」之人。但在安息日裡,亦有人「工作」(如祭司獻祭,參太12:5),並不算違背安息日的宗旨。猶大拉比在詮釋利18:5時,補加一條例:「若對生命有損害,律法可暫緩執行」(此言本意以生命著想,性命比守律更為重要,正如大衛與隨從在聖幕裡吃陳設餅,不會算作 「破誡」)。因為安息日是為人而設(為人的好處而設),安息日是人的「僕人」,人是「主人」,主人有「急難」時,安息日之條例暫緩亦無不可。

主詮釋安息日的本意時,宣吿有祂是安息日的主,意思説安息日是祂「創立的」、「發明的」,「發明者」有權處理安息日之本意。 原來安息日本是為人的體力著想,使人在一週工作六日後,有一日的休息,使體力恢復,人便有精力去敬拜神。故此,安息日是為了叫人有體力去敬拜神,這是安息日的原意,主是安息日的主,是接受敬拜的主。

馬有藻著,《分解真理的道》(台北:華人基督徒培訓供應中心,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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